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七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知識點沖刺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考點7】專利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
非法實施專利的行為
(1)發明和實用新型: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 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2)外觀設計: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以非專利產品、方法冒充專利產品、方法的行為
不視為侵犯
(1)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5)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考點8】商標的種類和注冊
1.按結構劃分: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字母商標、數字商標、三維商標、顏色商標以及組合商標。
使用對象和功能劃分: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2.商標注冊原則
自愿注冊和強制注冊相結合
大部分商標采取自愿注冊原則;特殊商品(主要針對煙草制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
顯著原則
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合法原則
(1)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①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② 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 ③ 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2)馳名商標
①就 "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②就 "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3)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4)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標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申請在先為主、使用在先為輔 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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