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簡答題
1、某租賃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生產設備的經營租賃,并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2013年11月發生業務如下:
(1)新購入一批租賃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貨款20萬元,增值稅稅額3.4萬元;
(2)將該批設備運回公司,支付含稅運輸費用1.11萬元,取得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
(3)將新購入的該批設備經營租賃給某生產企業,租賃期限2年,合同約定每月不含稅租金3萬元,當月預收一年租金36萬元;
(4)將上年購入的一批設備經營租賃給另一企業,按合同約定收取到當月不含稅租金5萬元。當月購入維修該批租賃設備的修理用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不含稅價款5000元,增值稅稅額850元;
(5)當期購入融資租賃用大型設備一臺,不含稅價款1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進項稅1.7萬元;另支付安裝費、保險費合計23400元。
假設:企業“營改增”前購入的設備經營租賃,企業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認證當月抵扣。
問題:(1)計算企業當月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2)計算企業當月增值稅銷項稅額。
(3)計算企業當月應納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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