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選項A,屬于應稅消費品的范圍。
2、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選項D是錯誤的,自產貨物用于在建工程需要交納增值稅。
3、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選項D是錯誤的,企業將自建后使用一段時間后再轉讓的,應按照全額計算營業稅,所以,應選擇選
4、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單位提供營業稅的應稅勞務發生退款時,凡該項退款已征收營業稅的,可以申請退還已交納的稅款,
5、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C是錯誤的,啤酒、黃酒屬于從量計征,而白酒屬于復合計征消費稅,所以,應選擇選項C。
6、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不應包括在建筑業的營業額中,所以,應選擇選項A。
7、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選項A,收取的包裝物押金應視情況而定;選項B,白酒的包裝物押金應計入應稅銷售額中;選項C,啤酒的押金在計算消費稅時不計入應納稅額中,計算增值稅時,應計入應稅銷售額中。
8、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銷項稅額=5000×100×17%=85000(元),則應該調整的銷項稅額=85000-42500=42500(元)。
9、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000×(17%-15%)-100×(17%-15%)=18(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400×17%-(200-18)-10=-124(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1000×15%-100×15%=135(萬元)
當期應退稅額=124(萬元);當期免抵稅額=11(萬元)
二、多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 CDE
【答案解析】 選項A,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選項B,黃酒消費稅是從量計征的,包裝物押金不能作為啤酒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2、
【正確答案】 BD
【答案解析】 選項B,收取的各種索賠款應作為營業額的計稅依據;選項D,支付給分包或轉包人的承包費可以在營業額中扣除。
3、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或抵債取得的不動產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無形資產中只有購置的土地使用權按差額計算營業稅;其他的無形資產按照全部收入計算營業稅;
4、
【正確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選項AC不應計入銷售額中計算增值稅;選項E,增值稅屬于價外費用,其銷項稅額不作為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5、
【正確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
【正確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選項A,取得普通發票不可以抵扣其進項稅額;選項D,為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購進材料,產生的運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根據題意,應選擇BCE。
7、
【正確答案】 DE
【答案解析】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8、
【正確答案】 CD
【答案解析】 啤酒、黃酒屬于從量計征消費稅;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屬于復合計征消費稅;料酒不屬于計征酒類消費稅的范圍。
9、
【正確答案】 BCD
【答案解析】 稅務機關對各關聯企業之間收取的價款、支付的費用進行核實,如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按稅法規定予以調整。具體方法為:
①按獨立企業之間進行相同或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
②按照銷售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者價格所應取得的收入和利潤水平;
③按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三、簡答題
1、
【正確答案】 (1)當月進項稅額=3.4+1.11÷(1+11%)×11%+1.7=5.21(萬元)
(2)當月銷項稅額=36×17%=6.12(萬元)
(3)當月應納的增值稅=6.12-5.21-23400÷10000÷(1+17%)×17%+5×3%=0.72(萬元)
【答案解析】 (1)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以該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試點期間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2)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收入適用17%增值稅稅率的“新設備”,其修理用配件的進項稅金也可以抵扣;但按3%增值稅征收率納稅的“舊設備”,其修理用配件的進項稅金不能抵扣。
(3)購入融資租賃設備支付的安裝費、保險費可以遞減銷售額20000元,計入“營改增遞減的銷項稅額”3400元。
四、綜合題
1、
【正確答案】
(1)業務1,200×17%+20/(1+11%)×11%=35.98(萬元)
業務2,75/(1+11%)×11%-30×3%=6.53(萬元)
業務3,80/(1+11%)×11%-20/(1+11%)×11%=5.95(萬元)
業務4,50/(1+11%)×11%=4.95(萬元)
業務5,購入汽油,可以抵扣的進項稅為12萬元。
同時,上期留抵的進項稅額,可以沖抵銷售貨物產生的銷項稅額34萬元,剩下的66萬元,留待以后期限抵扣銷售貨物產生的銷項稅額。
遠洋公司2014年9月應納增值稅=35.98+6.53+5.95+4.95-12-20=21.41(萬元)
(2)相關的會計處理:
業務1:
借:銀行存款 23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0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80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9800
業務2:
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75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675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74300
支付聯運運費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2703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9700
貸:銀行存款 300000
業務3:
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80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720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79300
支付聯運運費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180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98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業務4:
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50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450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9500
支付聯運運費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業務5:
借:原材料——汽油 706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20000
貸:銀行存款 826000
另外,結轉可以抵扣的期初留抵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000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 340000
(3)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所以企業可以按2340元抵扣增值稅。
相關賬務處理:
①購入時:
借:固定資產 2340
貸:銀行存款 2340
②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2340
貸:遞延收益 2340
③按期計提折舊(3個月)
借:管理費用 117
貸:累計折舊 117
同時:
借:遞延收益 117
貸:管理費用 117
(4)有形動產租賃,應該按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應納增值稅=15×17%=2.55(萬元)
借:銀行存款 1755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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