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吊妞这里只有精品_美女视频黄a视频全免费应用_亚洲区一二三四区2021_色多多污污下载

當前位置:

2021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犯罪特征

發表時間:2020/12/16 9:47:41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一、犯罪特征

1、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這是犯罪的本質特征;2、刑事違法性;3、應受刑罰處罰性。

二、犯罪構成

(一)犯罪客體

犯罪客體分為一般客體、同類客體和直接客體三種。

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區別是:犯罪客體決定犯罪性質,而犯罪對象除非《刑法》有特別規定,一般不決定犯罪性質;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體,但并非都有犯罪對象;所有犯罪都侵害犯罪客體,但并非都必然損害犯罪對象。

(二)犯罪客觀方面

犯罪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為和由這種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危害行為、危害結果以及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是犯罪客觀方面的必備要件。

解釋:不作為構成條件: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特定義務是法律上的義務,而不只是普通、道德上的義務。這種義務的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即法律明文規定的特定義務;職務上或者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行為人的先前行為產生的義務。

2、行為人能夠履行特定義務。

3、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

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不是所有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而僅為某些犯罪構成所必需,即稱謂“選擇性犯罪構成要件”。

(三)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分為自然人犯罪主體和單位犯罪主體兩類。

1、自然人犯罪主體

不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共8種犯罪)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于跨年齡段危害行為的刑事責任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1)行為人已滿16周歲后實施了某種犯罪,并在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期間也實施過相同的行為,是否一并追究刑事責任,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實施的是法定的8種犯罪,則應一并追究刑事責任;否則只能追究已滿16周歲以后犯罪的刑事責任。

(2)行為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期間,實施了法定的8種犯罪,并在未滿14周歲時也實施過相同的行為,對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責任,而只能追究已滿14周歲后實施的特定嚴重犯罪的刑事責任。

(3)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處理:一是從寬處罰原則,即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二是排除死刑的適用,對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包括不允許判處死緩。

(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提示:醉酒的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編輯推薦:

2021年稅務師考試報考指南

稅務師考試歷年真題



(責任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 稅務師考試

        [考霸通關班]

        4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資料

        480

        了解課程

        896人正在學習

      • 稅務師考試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資料

        380

        了解課程

        496人正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