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⑴ 格審核會計賬簿的記錄和有關資料。
對會計賬簿進行全面審核,主要包括:①審核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②審核會計賬簿之間的余額,包括總賬賬戶的借方余額之和與貸方余額之和是否相等、有關總賬賬戶的余額與其所屬明細賬戶的余額之和是否相等、各種日記賬的余額與有關總賬賬戶余額是否相等。通過審核,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
⑵進行全面財產清查、核實債務,并接規定程序報批,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應清查核實的主要內容有:①各項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應付款項、應交稅費、銀行借款等)是否存在,與債權、債務單位的往來金額是否一致;②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③各項對外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④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⑤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等。之后應將結果按程序報批企業董事會或相應機構,并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⑶按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結出有關會計賬簿的余額和發生額,并核對各會計賬簿之間的余額。
年度結賬日為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歷年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結賬日不得提前或延遲。
⑷檢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汁制度的規定進行。
⑸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本期相關項目的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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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