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的特點
土地價格是土地經濟作用的反映,是土地權利和預期收益的購買價格,即地租的資本化.我國的地價是以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為前提,一次性支付的多年地租的現值總和,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形式.
土地價格與一般物價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
(1)表示方式不同.一般商品以價格表示,而土地除以價格表示外,還可以用租金表示,即地產有租賃市場存在.
(2)價格基礎不同.一般商品具有移動性,價格來源是商品本身的價值;土地不具移動性,土地價格是土地權利和收益的購買價格.
(3)形成時間不同.一般商品可以標準化,易于比較,且存在比較完整的市場,價格形成時間短且容易,而土地個別差異性大,又缺乏完整的市場,價格形成時間長且相對比較困難.
(4)土地價格不是土地價值的貨幣表現,價格高低不由生產成本決定.
(5)地價主要由地產需求決定,而商品價格受其本身供給與需求的雙向影響.
(6)地價具有明顯的地區性和個別性.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在不同的地區之間,很難形成統一的市場價格,具有明顯的地區性特征.另外,在同一城市內,土地的位置差別決定了土地難以標準化,個別性明顯.
(7)地價呈明顯上升趨勢,地價上升的速度高于一般商品價格的上升速度.
(8)市場結構不同.一般商品有比較完善的市場,而土地市場是不完全的市場.
(9)折舊現象不同.一般商品有折舊現象,其價值隨使用年限增加而降低;土地不僅沒有折舊現象,而且還有增值現象,但在我國,土地價格是有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價格,對土地使用者而言,經歷使用年限越長,應攤消的初始土地使用權價格越多,可繼續使用和獲取收益的年限越短,預期土地收益會減少,因此,對使用者而言,地價會隨使用年限增加而降低.
更多關注: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