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第二節 國際貿易單證工作環節與要求
一、國際貿易單證工作環節
國際貿易單證工作的基本環節包括制單、審單、交單和歸檔。信用證支付方式下,在制單環節前還有審證環節。
二、制單基本要求
(一)、正確——單證工作的前提,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包含兩方面的內容
(1) 各種單據必須做到“三相符”;
² 單證相符:單據與信用證相符——占首要地位
² 單單相符:單據與單據相符
² 單同相符:單據與貿易合同相符
(2)單據必須與有關慣例和法令規定相符。
信用證按照《UCP600》的解釋。
也要注意進出國對單據或進口貨物有無特殊規定。例如,輸往加拿大、美國等國的貨物,沒有使用木質包裝的話,要提供無木質包裝證明,使用的話要進行熏蒸處理,并提供證書。
對于單據的三相符,銀行只要求前兩個相符,以及與相關國際慣例相符;而對于外貿企業,則還要加上一個“單貨相符”。
例:1)、因下列情況開證行有權拒付票款 ( AD )。 (09年試題)
A、單據內容與信用證條款不符
B、實際貨物未裝運
C、單據與貨物有出入
D、單據與單據互相之間不符
E、單據內容與合同條款不符
2)、企業審核信用證項下單據的標準是( )(2006年試題)
A.單據與信用證相符
B.單據與貿易合同相符
C.單據與單據之間相符
D.單據與所代表的貨物相符
E.以上均不正確
答案:ABCD
3)按照慣例,開證行在收到國外寄來的全套單證后應進行嚴格審核,但下列哪一條不屬于審核事項( )(2007年試題)
A.單據與信用證之間是否相符
B.單據與單據之間是否相符
C.單據與貨物之間是否相符
D.單據與《UCP600》是否相符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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