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10、單價和總值
完整的貨物單價包括計價貨幣、單位價格金額、計量單位和貿易術語四個內容,例如:EUR100.00 PER DOZEN CIF HAMBURG
單價和總值是發票的主要項目,必須準確計算,正確繕打,并認真復核,特別要注意小數點的位置是否正確,金額和數量的橫乘、豎加是否有矛盾。
發票總值不能超過信用證的總金額。如信用證的總金額是按含傭金價計算的,則商業發票上的總金額也應按含傭價計算,不需要扣除傭金;如信用證單價為傭金價,但總金額已扣除傭金的,即使信用證沒有規定扣減,發票總金額也應是扣除傭金后的貨物總值。
例如:一信用證顯示USD21/DOZ CIFC5 KOBE(神戶),單價包含傭金,數量500DOZ,信用證總金額是USD9975.00,制作發票時,應寫成:
USD10500.00
Less Commission 525.00
USD9975.00
凡“約”、“大概”、“大約”或類似的詞語,用于信用證金額時,應理解為有關金額可有不超過10%的增減幅度。
①“約”的容差范圍為10%增減
對信用證的金額、數量或單價,如果用了“約(About)”、“大約(Circa)”、“近似(Approximately)”等,可允許有不超過10%的增減幅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約”放在哪一項,就適用于哪一項,不能以此類推。例如,信用證中貨物的單價與數量條款中有“約”等詞語,但金額中沒有此類詞語,金額就不允許有上述幅度的增減。
當信用證規定的金額和數量允許一定比例上下增減時,該信用證項下不同顏色、規格的貨物,分別可以滿足該增減幅度。但是如果其中有單獨一項貨物數量或金額超過規定,即使總金額和總數量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亦是不允許的。
②數量的容差范圍為5%增減
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貨物數量有增減幅度,只要同時符合下述三個條件,對貨物數量的容差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
條件一:信用證未規定數量不得增減;
條件二:支取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
條件三:貨物數量不是按包裝單位或個數計數的,而是長度(米、碼);體積(立方米);容量(升、加侖);重量(噸、磅)等。
例:如果信用證沒對貨物數量訂有增減條款,只要同時符合下列哪些條件,該貨物的出運數量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 ABC )(2007年6月)
A.信用證未規定數量不得增減
B.知趣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
C.貨物的數量不是按包裝單位或個數計數的,如長度(米,碼),體積(立方米),容量(升,加侖),重量(噸,磅)
D.信用證不準分批
E.支取金額可超過信用證金額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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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