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網幫您備戰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網校結合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用書考綱內容,特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企業法律實務》知識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1.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經歷了誕生、恢復、發展三個階段。
誕生:1955年4月26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轉“關于法律室任務職責和組織辦法的報告”的通知》標志我國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誕生。
恢復: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誕生之后,由于隨后到來的政治原因而夭折。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國家下放了企業管理自主權,加強了法制建設,一些企業成立了法律顧問處。198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施行,促進了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恢復。
發展:1986年《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頒布實施,它對確立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推動了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快速發展。
2.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探索與規范
70、80年代,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得以逐步建立,主要標志是:
(1)企業法律部門由做事后處理工作的“解決麻煩的部門”,躍升為與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等并列的企業重要管理部門之一,承擔重要管理只能,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防范企業法律風險。
(2)企業法律部門人員素質不斷提高,法律部門集中了一批既懂法律,又懂經營管理,并具有相當外語水平的高素質管理人員。
(3)一些企業設置企業總法律顧問職位,以高級副總裁的身份全面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及企業法律實務工作,并直接向總裁負責,使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決策和管理中的地位更加明確和突出,從而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中國確立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標志是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將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納入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
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解決了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展中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
(1)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證書制度,明確規定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
(2)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規定大型企業可以設置總法律顧問。
(3)規定國有獨資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業應當設置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企業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法律事務機構配備企業法律顧問。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時間 合格標準 考試培訓 考試用書 短信提醒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