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進行,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企業法律實務》備考重點,希望考生對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有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第一章 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與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一、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概述
(一)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發展歷程
1-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初創
1955年的《國務院法制局關于法律室任務職責和組織辦法的報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轉(關于法律室任務職責和組織辦法的報告>的通知》是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誕生的重要標志。法律室實際是法律顧問室。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已經誕生。
2.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恢復
1979年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設立法律處,1980年武漢鋼鐵公司設立法律顧問處。1982年《經濟合同法》進一步促進了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恢復。
3.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發展
1986年頒布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對確立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國家第一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他們與副廠長及“三總師”并列。從1990年到1992年,國家有關部門和一些地區行業先后試行了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1994年10月,原國家經貿委在北京舉辦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國際研討會。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實現了三個轉變:(1)由政府部引導轉向由出資人推進。(2)工作重點由事后補救轉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3)工作內容由事務型轉向管理型。
4.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探索與規范
世界最早在企業內部設置專業法律工作人員的是美國新澤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時間是1882年。人事部、原國家經貿委和司法部于1997年頒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2004年國務院國資委頒布《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2008年國資委頒布《國有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上述制度的貢獻:(1)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證書制度。(2)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由《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確立。(3)規定國有獨資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業應當設置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4)解決了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問題。2003年國務院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是繼《廠長工作條例》之后在行政法規中再次明確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并其定位于企業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5.我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工作的開展情況
2008年5月,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企業法制工作新的3年目標和工作任務以建立健
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為核心。
(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
1.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概念
以規范企業內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為核心,僅適用于企業,對象是企業法律顧問(包括總法律顧問)和企業法律顧問助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我國法律職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
2.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意義
建設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的需要。建立企業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機制的需要。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需要。
3.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基本內容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基礎性制度、組織制度、工作制度。
4.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
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是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核心。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在全系統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應遵循的原則:(1)企業自主規范。(2)從嚴約束國企。(3)企業總法律顧問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美國48%的企業總法律顧問由公司董事會任命。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意義:(1)完善整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2)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3)深化國企改革。(4)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
5.企業法律顧問協會
社會團體法人;自愿加入;行業自律性組織。非營利性,經費來源:(1)會費。(2)政府資助。(3)社會捐贈。(4)其他合法收入。分類:(1)全國性和地方性。(2)行業性和一般性,2003年底成立國防科技工業企業法律顧問協會。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協會可以加入另一個協會。全球企業法律顧問協會(ACC)成立于1982年,總部在華盛頓。社會律師不能加入。每年召開一次年會。2004年年會是ACC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國務院國資委組織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赴美國參加了全球企業法律顧問協會2004年年會。此次年會專為中國代表團開設了中國商務圓桌會談。
(三)企業法律顧問
1.企業法律顧問的概念和特征
企業內部人員;專門從事企業法律事務的人員;只從事與本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相關的法律事務。
2.任職條件
形式要件: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由企業聘任,經過注冊備案。實質要件:專門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企業內部專業人員。
3.管理體制
國務院國資委和省級國資委是企業法律顧問注冊備案的工作機關,指導監督國有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評審工作。
4.任務和工作原則
任務:(1)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2)防范企業法律風險。(3)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工作原則:(1)依法執業。(2)為本企業服務。(3)以管理為主,堅持以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為主,事后法律補救為輔。工作分為三類:事前法律防范型、事中法律控制型和事后法律補救型。
5.企業法律顧問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1)負責處理企業經營、管理和決策中的法律事務,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2)對損害企業合法權益、損害出資人合法權益和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3)查閱本企業有關文件,資料,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4)辦理企業法律事務時,依法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情況,收集證據。
義務:(1)遵紀守法。(2)忠于職守,依法履行職責,維護企業合法權益。(3)對所提出的法律意見,起草的法律文書以及辦理的法律事務的合法性負責。(4)保守國家和企業秘密。
6.專業技術等級制度
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即取得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企業法律顧問,設置企業法律顧問助理。一級相當于正高,二級相當于副高,三級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7.監督檢查和獎懲
8.與律師的關系
聯系:(1)同屬法律職業制度。(2)從事企業法律事務。(3)實行執業準入制度。
區別:(1)管理體制。(2)身份。(3)工作對象。(4)執業條件。(5)承辦法律事務的依據。
二、企業法律事務機構
(一)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2.特征
由企業依法自主設置的內部機構;承擔法律事務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企業法律顧問的執業機構。
3.法律地位
在企業內部具有相對獨立性。
(二)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置
1.設置原則
依法設置;根據需要自主設置;從嚴約束國企。
2.設置模式
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應當設置法律事務機構,其他企業根據需要設置法律事務機構或者配備企業法律顧問。
3.構成
人員組成: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企業法律顧問;企業法律顧問助理。
(三)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職能
1.職能分類
管理職能;承辦法律業務職能。
2.具體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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