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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多項選擇第61題)
6.下列關于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B.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75%
C.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5%
D.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正確答案:A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制度。根據《商業銀行法》第39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007年多項選擇第62題)
7.屬于信托絕對無效情形的有( )。
A.信托資產不能確定
B.委托人設立信托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C.受益人不能確定
D.專以討債為目的設立的信托
正確答案:A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信托絕對無效的法定事由。根據《信托法》第1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無效:(一)信托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二)信托財產不能確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財產或者本法規定不得設立信托的財產設立信托;(四)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不能確定;(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12條規定,“委托人設立信托損害其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撤銷信托的,不影響善意受益人已經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于消滅。”選項B屬于信托相對無效情形。
(2007年多項選擇第63題)
8.下列關于票據偽造的表述錯誤的有( )。
A.偽造人只負票據責任,不負其他責任
B.被偽造人應當負票據責任
C.偽造人不負票據責任,但應當負民事責任
D.被偽造人不負票據責任,但應當負其他責任
正確答案:AB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票據偽造的法律后果。對于票據偽造,偽造人不負票據責任,但要負民事上的侵權責任和刑事上的偽造票證的責任;被偽造人不負票據責任,也不負其他責任,但是票據偽造并不影響真正簽章人票據責任的承擔。
(2007年多項選擇第64題)
9.保險責任開始后,不得被解除的保險合同有( )。
A.信用保險合同
B.貨物運輸保險合同
C.人身保險合同
D.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合同
正確答案:B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不得解除保險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據《保險法》第35條規定,“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后,合同當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2007年多項選擇第65題)
10.證券交易過程中,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有( )。
A.挪用客戶委托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B.違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
C.以自已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證券交易量
D.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正確答案:AB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證券交易中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種類。根據《證券法》第79條規定,“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一)違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三)挪用客戶所委托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四)未經客戶的委托,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006年多項選擇第60題)
11.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設立分支機構應當遵循的規定有( )。
A.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
B.在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撥付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運資金額
C.應當按行政區劃設立分支機構
D.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正確答案:AB
真題解析:本題考在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設立。《商業銀行法》第19條規定,商業銀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分支機構,不按行政區劃設立。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撥付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營運資金額。撥付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百分之六十。《商業銀行法》第22條規定,商業銀行對其分支機構實行全行統一核算,統一調度資金,分級管理的財務制度。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在總行授權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其民事責任由總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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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