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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第二審程序
一、上訴的提起與受理
(一)上訴案件的提起及其條件
1.一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共同訴訟人都可以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只要法院判決其承擔民事責任就可以上訴。
2.必要共同訴訟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訴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該上訴是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2)該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3)該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出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
3.可以上訴的判決:
(1)適用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作出的判決是可以上訴的;
(2)二審法院發回重審以后作出的判決,可以上訴;
(3)人民法院按照一審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作出的判決,實質上還是一審判決,因此也可以上訴。
提示:可以上訴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裁定、對管轄權有異議的裁定、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
4.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天;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天。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與乙公司在一審程序中是必要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人,判決后,甲公司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提起上訴,不涉及乙公司的利益,因此,乙公司不同意上訴。乙公司在二審中應列為( )。(2008年)
A.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B.共同上訴人
C.被上訴人
D.原審原告
[答疑編號410070506]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必要共同訴訟案件上訴審當事人地位的列明。必要共同訴訟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提出上訴的,若該上訴是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
【例題·單選題】甲在某報發表紀實報道,對明星乙和丙的關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乙和丙以甲及報社共同侵害了他們的名譽權為由提起訴訟,要求甲及報社賠償精神損失并公開賠禮道歉。一審判決甲向乙和丙賠償1萬元,報社賠償3萬元,并責令甲及報社在該報上書面道歉。報社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擔2萬元,以甲的名義在該報上書面道歉。二審法院如何確定當事人的地位?( )(2007年)
A.報社是上訴人,甲是被上訴人,乙和丙列為原審原告
B.報社是上訴人,甲、乙、丙是被上訴人
C.報社是上訴人,乙和丙是被上訴人,甲列為原審被告
D.報社和甲是上訴人,乙和丙是被上訴人
[答疑編號410070507]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民訴意見》第177條規定,必要共同訴訟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訴的,按下列情況處理:(1)該上訴是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2)該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3)該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出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本題中,甲和報社共同侵權,為必要共同訴訟的被告。報社上訴,僅對其和甲之間的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未涉及對方當事人乙和丙,因此,報社是上訴人,甲是被上訴人,乙和丙依原審列明,即列為原審原告。A項正確。
(二)上訴的撤回
上訴的撤回,是指上訴人在上訴之后,第二審判決宣告前,向第二審人民法院申請撤回上訴的訴訟行為。
二、上訴案件的審理
1.上訴案件的審理范圍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的審理范圍限于當事人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以及與當事人上訴請求的有關法律適用的范圍。
2.上訴案件的審理方式
第二審法院對上訴的案件,應當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第二審法院審理上訴案件,以開庭審理為原則,也可以對其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案件,徑行判決、裁定。
提示:《民訴意見》第188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逕行判決、裁定案件:(1)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
3.上訴案件的調解
二審案件的調解與一審案件的調解不同之處在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0條的規定,在下列的一審案件中(1)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2)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3)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調解成功后可以不出具調解書;二審法院的調解不論什么情況、是否調解成功都要出具調解書。
4.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對裁定的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為30日。
三、第二審程序的裁判和特殊情況的處理
(一)二審法院經過審理對上訴案件的處理
1.上訴有道理的,依法改判;
2.上訴沒有道理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二)上訴案件審理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1.關于漏審、漏判訴訟請求的問題;《民訴意見》第182條規定,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2.關于遺漏必要共同訴訟人的問題;《民訴意見》第183條規定,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發回重審的裁定書不列應當追加的當事人。
3.關于新增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問題;《民訴意見》第184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4.關于離婚案件;《民訴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例題·多選題】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第二審程序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08年)
A.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B.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發回重審的裁定書應列明應當追加的當事人
C.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D.第二審程序中原審被告對原告提出反訴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答疑編號410070508]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二審中特殊問題的處理。根據《民訴意見》第l82條規定: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第183條規定: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發回重審的裁定書不列應當追加的當事人。第184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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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