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為幫助考生更全面掌握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知識點,小編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企業法律實務》考點,預祝考試順利!
第一講 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概論
一、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歷史沿革
(一)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初創
《國務院法制局關于法律室任務職責和組織辦法的報告》及《國務院批轉“關于法律室任務職責和組織辦法的報告”的通知》,是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誕生的重要標志。 (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恢復
1979年,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設立法律處;1980年,武漢鋼鐵公司設立法律顧問處。這些企業成為促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恢復的先鋒,在全國企業中起到了示范和榜樣的作用。
(三)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發展
1986年頒布實施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對確立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截至2003年底,全國已成立地方性企業法律顧問協會33個。
(四)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探索與規范 世界范圍內最早在企業內部設置專職法律工作人員的,是美國新澤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
1、現代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在中國逐步建立的重要標志是將其納入到現代企業的有機組成部分。
人事部、原國家經貿委和司法部聯合頒發了《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原國家經貿委發布了《 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這兩個部門規章,解決了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在發展中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主要體現為:
1、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證書制度,明確規定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至2003年,我國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的人數已達3萬5千多人。
2、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規定大型企業可以設置總法律顧問。
原國家經貿委會同中組部、原中央企業工委、原中央金融工委、人事部、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聯合印發了《 關于在國家重點企業開展企業急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目前,全國已有73 戶最點企業開展了由國家有關部門指導的試點工作。
3、規定國有獨資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業應當設置法律事務機構,中型企業應當配備企業法律顧問。
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
基本內容
1、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工作制度
3、組織制度
4、管理制度
三、企業法律顧問
(一)企業法律顧問的概念和特征
其特征為:
(1)企業法律顧問是從事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
(2)企業法律顧問是企業內部專業人員
(二)企業法律顧問的任職條件
(1)形式要件: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并由企業聘任。
(2)實質要件:應當是專門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企業內部專業人員。
(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體制
1、國家主管部門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指導企業法律顧問管理工作。
2、協會管理
3、企業內部管理
(四)企業法律顧問的任務和工作原則
1、企業法律顧問的任務
(1)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
(2)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
(3)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2、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
第一,依法執業原則。
第二,為本企業服務原則。
第三,以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為主、事后法律補救為輔原則。
第四,以管理為主原則。
(五)企業法律顧問的權利和義務
1、企業法律顧問的權利:
(1)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2)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和建議。
(3)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本企業有關文件、資料及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辦理企業法律事務時,依法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收集證據。
(5)法律法規和企業領導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2、企業法律顧問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2)忠于職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3)對所提出的法律意見、起草的法律文件以及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4)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
(六)企業法律顧問專業技術等級制度
〈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企業法律顧問分為企業一級法律顧問、企業二級法律顧問和企業三級法律顧問。
(七)監督檢查和獎懲
(八)企業法律顧問與律師的關系
1、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的聯系
第一,二者同屬于我國法律職業制度的組成部分
第二,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
第三,實行執業準入制度
2、企業法律顧問與律師的區別
第一,管理體制不同
第二,身份不同
第三,工作對象不同
第四,執業條件不同
第五,承辦法律事務的依據不同
四、企業法律事務機構
(一)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概念和特征
(二)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置
1、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置原則
第一,依法設置的原則
第二,企業根據需要自主設置原則
第三,從嚴約束國有企業原則
2、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置模式
(1)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應當設置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其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視需要設置法律事務機構。
(2)其他企業視需要設置法律事務機構。
(三)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構成
(四)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法律地位
1、在企業內部具有相對獨立性,是專門承擔法律事務工作的職能部門。
2、其重要地位在與其他業務部門的關系中得到體現。
(五)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職能
1、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職能分類
(1)管理職能:包括本企業和子企業的管理。
(2)承辦法律業務職能。
2、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具體職責:
(一)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二)起草或者參與起草、審核企業重要規章制度;
(三)管理、審核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
(四)參與企業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投融資、擔保、租賃、產權轉讓、招投標及改制、重組、公司上市等重大經濟活動,處理有關法律事務;
(五)辦理企業工商登記以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公證、鑒證等有關法律事務,做好企業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負責或者配合企業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七)提供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咨詢;
(八)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參加企業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等活動;
(九)負責選聘律師,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
(十)辦理企業負責人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五、企業法律顧問協會
其特征為:
1、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法人
2、由企業法律顧問自愿加入
3、是企業法律顧問為實現共同意愿按章程開展活動的行業自律組織
4、具有非營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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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