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時間為10月20、21日,小編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真題,希望幫助您更好的準備考試!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但選擇正確的每個選項得0.5分)
1.(2008,47)下列情況中,不可以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情形有( )。
A.債權人甲公司將合同權利轉讓給丙公司后,債務人乙公司與受讓人丙公司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乙公司對甲公司權利提出抗辯,則應將甲公司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B.甲、乙公司因產品質量糾紛訴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貨人乙公司的供貨方,雖然乙公司
對丙公司提供的產品質量已經認可,仍應將丙公司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C.甲、乙公司因合同糾紛訴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與本案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案外人。雖然丙公司與乙公司已經約定了仲裁條款,仍應將丙公司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D.甲、乙公司因產品質量糾紛訴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貨人乙公司的供貨方,雖然乙公司對丙公司提供的產品質量未在規定的質量異議期內提出異議,仍應將丙公司列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不能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情形。根據《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受訴人民法院對與原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無直接牽連和不負有返還或者賠償等義務的人,以及與原告或被告約定仲裁或有約定管轄的案外人,或者專屬管轄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均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產品質量糾紛案件中,對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以外的人,有證據已證明其已經提供了合同約定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產品的,或者案件中的當事人未在規定的質量異議期內提出異議的,或者作為收貨方已經認可該產品質量的,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對已經履行了義務,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并支付了相應對價的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以外的人,不得作為元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D。
【答案】BCD
2.(2008,48)下列關于證據的審核認定的表述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有( )。
A.甲公司與乙公司房屋租賃糾紛訴訟中,審判人員應當根據裁判案件的需要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
B.華達公司訴至人民法院要求百隆公司歸還所欠的8萬元工程款,并提供一盤錄音帶作為證據,審判人員對該錄音帶應進行客觀性、關聯性與合法性的審核認定
C.丙公司訴至人民法院要求丁公司支付拖欠的鋼材款10萬元。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一張由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簽字的提貨單,在訴訟中,丙公司對該提貨單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但沒有提供足以辯駁的證據,人民法院據此確認該提貨單的證明力
D.孫某訴至人民法院要求醫院賠償因醫療事故給自己造成的損失30萬元。在本案訴訟中,孫某要求醫院出示病例資料以證明自己頭部受損害一事,而醫院以病例資料因檔案管理人員休假無法拿出為由拒絕提供,人民法院據此推定孫某頭部受損害的主張成立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法院對證據的審核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4條規定,審判人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第70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盼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照片、錄像資料等;(三)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第75條規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對于視聽資料,應進行客觀性、關聯性與合法性的審核認定。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D。
【答案】BCD
3.(2008,49)利達貿易公司與乙市水產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經乙市甲區人民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后,乙市中級人民法院基于利達貿易公司的上訴維持了原判決。利達貿易公司提出確鑿的證據,證明原生效判決確有錯誤,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并指令再審。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指令甲區人民法院再審,因為乙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甲區人民法院的判決
B.省高級人民法院應指令乙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因為本案經過了兩審終審
C.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D.再審案件的審限應從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之次日起計算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再審案件的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5條規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第186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
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審限自決定再審的次日起計算。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D。
【答案】BCD
4.(2008,50)居住于A市甲區的五福公司訴居住于A市乙區的威力公司貨款糾紛一案,經過A市乙區人民法院與A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后,判決威力公司歸還五福公司30萬元。經查,威力公司在A市丙區有一處價值約30萬元的房屋。此時,五福公司可以向( )申請執行。
A.甲區人民法院
B.乙區人民法院
C.丙區人民法院
D.市中級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執行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1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
【答案】BC
5.(2008,5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當事人可以依照審判監督程序申請再審的有( )。
A.新龍公司起訴后,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新龍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B.萬方公司依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發出支付令,要求明華公司償還欠款,明華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異議期內未提出異議,但異議期滿后提出該支付令是錯誤的
C.甲公司與乙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甲公司申請區人民法院調解,區人民法院根據甲公司的申請通知乙公司參加調解。后經調解達到協議,法院據此制作了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后,乙公司提供證據證明該調解書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
D.甲公司與乙公司購銷合同糾紛一案,經過區人民法院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后,甲公司不服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做出維持原判的判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可以申請再審的情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182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
【答案】ABC
6.(2008,5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第二審程序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一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B.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發回重審的裁定書應列明應當追加的當事人
C.第二審程序中原審被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D.第二審程序中原審被告對原告提出反訴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二審中特殊問題的處理。根據《民訴意見》第182條規定,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第183條規定,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發回重審的裁定書不列應"當追加的"當事人。第184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
【答案】AD
7.(2008,53)甲公司與乙公司150萬元貨款糾紛一案,經區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l40萬元貨款,雙方均未上訴,因乙公司拒絕支付貨款,甲公司向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由乙公司的到期債務人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支付135萬元的和解協議。該和解協議經過人民法院認可后,丙公司僅支付了80萬元,剩余貨款拒絕支付。這種情況下,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該和解協議是不合法的,因為該和解協議改變了原判決所確定的履行義務的主體
B.丙公司公僅付80萬元后,甲公司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和解協議中剩余的55萬元
C.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行,但丙公司支付的80萬元應予扣除
D.雙方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行為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行使其處分權的表現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執行和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行為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行使其處分權的表現,可以自由約定,也可以加入第三人履行。和解協議不能作為執行依據,不履行和解協議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恢復原判決的執行,但已經受償的部分應當扣除。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D。
【答案】CD
8.(2008,54)三江貿易公司因南湖鋼鐵公司長期拖欠其原材料貨款,向甲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南湖鋼鐵公司支付貨款100萬元,并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甲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件經過審理后,做出一審民事判決,判決南湖鋼鐵公司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一次性向三江貿易公司支付貨款l00萬元。一審民事判決送達雙方當事人后,甲區人民法院發現該判決有錯誤。此時,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有( )。
A.由甲區人民法院收回已做出的判決后,重新做出判決
B.如當事人在上訴期內上訴的,甲區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決有錯誤的意見,報送二審人民法院,由二審人民法院按二審程序審理
C.由甲區人民法院就原判決中的錯誤做一份補充判決
D.如當事人不上訴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人民法院發現判決有錯誤的處理方式。一審判決送達后,原審人民法院發現判決有錯誤,當事人在上訴期內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決有錯誤的意見,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當事人不上訴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D。
【答案】BD
9.(2007,47)位于甲區的偉業公司與位于乙區的龍發公司對位于丙區的一棟三層樓房的所有權產生爭議,為此偉業公司向乙區人民法院起訴,乙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認為本案應由房屋所在地丙區人民法院審理更合適,于是裁定移送至丙區人民法院。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乙區與丙區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
B.雙方當事人可以以書面形式約定由乙區人民法院管轄
C.本案應屬于不動產專屬管轄
D.本案應由房屋所在地的丙區人民法院管轄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訴訟管轄中的專屬管轄。《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正確答案是CD。
【答案】CD
10.(2007,48)甲與乙共同承包的果園遭到丙工廠排放的工業廢水污染,直接經濟損失約l3萬元。甲與乙遂以丙工廠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丙工廠賠償13萬元。在訴訟進行過程中,關于必要共同訴訟人的關系,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甲放棄對丙的賠償請求,如果乙同意,則視為乙也放棄對丙的賠償請求
B.甲不得單方與丙和解,因為甲與乙是必要共同訴訟人
C.甲的委托代理人行為的法律后果,乙亦應承擔
D.甲申請撤訴,如果乙同意,則視為乙也申請撤訴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共同訴訟中的必要共同訴訟,應同時掌握普通共同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正確答案是AD。
【答案】AD
11.(2007,49)關于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無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B.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申請參加訴訟
C.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D.被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應掌握區分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本題正確答案是BCD。
【答案】 BCD
12.(2007,50)《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該“新的證據”包括( )。
A.當事人在訴訟之前就持有,但在一審訴訟過程中一直沒有向人民法院提供,到二審程序時,當事人才向人民法院出示的證據
B.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后才發現的證據
C.當事人在二審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_審庭審結束后才發現的證據
D.當事人因主觀原因未能在舉證期限內提供,但在法庭開庭時向法庭出示的證據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民事訴訟證據中對新證據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1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l25條第l款規定的“新的證據”,是指以下情形:(1)一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準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2)二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未獲準許,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準許并依當事人中請調取的證據。本題正確答案是BC。
【答案】BC
13.(2007,51)山西某經營干貨的公司向陜西某土產公司購買價值5萬元的干辣椒,山西公司認為陜西公司用劣質辣椒充當特等辣椒,因而拒絕付款。為此陜西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山西公司支付貨款。收到支付令后,山西公司既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義務,而是向另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貨。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山西公司的行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山西公司的行為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
C.若山西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內提起訴訟,將產生債務人異議的法律后果
D.受理支付令申請的人民法院應裁定終結督促程序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督促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l93條第2款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注意異議必須是以書面形式,且是向發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向其他法院起訴,不能視為提出異議。鑒于本題是多選題,故正確答案是BC。
【答案】BC
14.(2007,52)因與泰和公司的藝術品加工合同糾紛,華風公司訴至區人民法院要求泰和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費30萬元。區人民法院判決支持華風公司的訴訟請求。泰和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泰和公司可以向( )申請再審。
A.區人民法院
B.市中級人民法院
C.省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主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7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注意,院長享有審判監督權,但沒有再審決定權,須提交審判委員會決定是否再審。本題正確答案是CD。
【答案】CD
15.(2007,53)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若被執行人或其財產不在我國領域內,則( )。
A.只能通過人民法院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
B.可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C.當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請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協助形式,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
D.經當事人請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的約定,或按互惠原則,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判決、裁定的涉外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64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如果被執行人或者其財產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同時應掌握仲裁裁決的涉外執行,即第264條第2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或者其財產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應當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本題正確答案是BD。
【答案】BD
16.(2007,54)水泥公司與建材公司的貨款糾紛.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建材公司應當在調解書生效后7 日內向水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貨款100萬元,其余責任互不追究。調解書經雙方簽收后,則( )。
A.水泥公司與建材公司之間的貨款爭議取消
B.水泥公司與建材公司之間的買賣關系取消
C.水泥公司與建材公司均不得就該貨款爭議再行起訴
D.若建材公司拒絕支付100萬元貨款,水泥公司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民事訴訟調解制度中的調解協議的效力。達成調解協議,并不能使調解協議所指向的法律關系消滅,只是訴爭消滅。調解協議效力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具有執行力;(2)不能再次起訴;(3)不能上訴;(4)一般不能申請再審,除非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規定。本題正確答案是ACD。
【答案】ACD
17.(2006,49)非實體權利義務主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須有法律的特別規定,下列主體中依法可以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的有( )。
A.公司清算過程中的清算組織
B.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C.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D.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企業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特殊的訴訟當事人。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司清算中的清算組織、失蹤人的財產管理人、遺囑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為了他人的利益,可以為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正確答案是ABC。
【答案】ABC
18.(2006,50)甲市A區的大地公司與甲市B區的云海公司簽訂了一份書面財產租賃合同,約定將云海公司的機械設備拿到C區和D區使用,大地公司支付租金。后來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大地公司提起訴訟,那么對此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
A.A區人民法院
B.B區人民法院
C.C區人民法院
D.D區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應掌握沒有履行合同管轄的特殊之處。正確答案是BCD。
【答案】 BCD
19.(2006,51)2002年4月,某縣人民法院對甲公司訴乙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作出一審判決,乙公司敗訴。在判決向雙方送達后的第二天,縣人民法院發現原判決有錯誤,正確的處理辦法是( )。
A.立即作出裁定,撤銷原判決,作出新判決
B.如果當事人在上訴期內未上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
C.如果當事人在上訴期內上訴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決有錯誤的意見,報送二審人民法院
D.如果當事人在上訴期內上訴的,人民法院即將案卷材料報送二審人民法院,對一審判決不作任何意見表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法院自身發現一審判決錯誤的處理方式。根據我國《民訴意見》第l63條規定,一審宣判后,原審人民法院發現判決有錯誤,當事人在上訴期內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決有錯誤的意見,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當事人不上訴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正確答案是BC。
【答案】BC
20.(2006,52)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下列案件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有( )。
A.甲欠乙借款2萬元,現甲不知去向,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借款
B.丙公司與丁公司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開始審理該案
C.A公司欠B公司2萬元貨款被起訴至人民法院,該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
D.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某案件在判決生效后。人民法院發現判決確有錯誤,決定對該案進行再審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不能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中級人民法院以上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二審案件、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已經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再審案件、特別程序、審判監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的案件都不能適用簡易程序。正確答案是ABD。
【答案】ABD
21.(2006,53)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貨款6萬元,甲公司多次催討無果,遂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經過審查,認為該申請成立。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
是( )
A.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公司清償債務,督促程序自行終結
B.乙公司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應對異議理由是否成立進行審查
C.乙公可在法定期間向人民法院書面說明目前還錢確有困難,并承諾在2個月后一定還清,則支付令可不生效
D.乙公司在法定期間未提出書面異議,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債務已經償還,則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響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支付令的效力。根據我國《民訴意見》第221條規定,債務人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應當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只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債務人的口頭異議無效。第223條規定,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正確答案是AD。
【答案】AD
22.(2006,54)某區人民法院對華洋公司與海天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海天公司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兩年
后,市檢察院在檢查工作中發現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中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于是決定提出抗訴。市檢察院( )提出抗訴。
A.可以在兩年后
B.應向某區人民法院
C.應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D.應提請省檢察院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抗訴的時限和程序。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85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控訴沒有時間限制。正確答案是AD。
【答案】AD
23.(2006,55)甲、乙公司為天宏公司的分公司,丙公司是天宏公司和大田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現甲公司在某一執行案件中成為被執行人,但甲公司已不能清償債務,執行法院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直接裁定追加天宏公司為被執行人
B.發現天宏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裁定追加乙公司為被執行人
C.發現天宏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裁定追加丙公司為被執行人
D.裁定追加天宏公司為被執行人并可將天宏公司在丙公司中的股權予以凍結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被執行人的范圍。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5條規定,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D。
【答案】ABD
24.(2005,48)個體工商戶馬某掛靠甲公司并以甲公司的名義對外進行經營活動。2004年10月,馬某參加濱海市經貿委組織的貿易洽談會,因其未帶甲公司的合同專用章,便借用乙公司的合同專用章,與丙電扇廠簽訂了一份購買100臺電扇的購銷合同。此后,馬某以甲公司的名義向丙電扇廠電匯了l萬元定金。丙電扇廠如期交貨。后馬某未付丙電扇廠剩余貨款。根據上述情況,丙電扇廣應該起訴的被告是( )。
A.乙公司
B.濱海市經貿委
C.馬某
D.甲公司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共同被告。根據我國《民訴意見》第41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并以集體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為共同訴訟人;第52條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正確答案是ACD。
【答案】ACD
25.(2005,49)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下列關于舉證責任的承擔說法正確的有( )。
A.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因減少勞動報酬而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B.張某和王某對代理權發生了爭議,如果張某主張其有代理權,則其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C.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D.張某家陽臺上花盆墜落,將吳某頭部砸傷,為此吳某將張某訴至法院。張某否認吳某頭部受傷系自家花盆墜落所致。對此爭議事實,吳某應承擔舉證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舉證責任分配。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規定,“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一)因新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七)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的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八)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正確答案是BC。
26.(2005,50)下列屬于反訴的情形有( )。
A.甲起訴要求乙交付購銷合同標的物,乙請求法院確認購銷合同無效
B.張某起訴要求被告王某交納房租,被告王某要求張某賠償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損失
C.甲依據借款合同起訴乙應償還借款,被告乙提出借款合同系甲偽造
D.原告基于所有權請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動產,被告要求確認他對該動產享有質權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反訴。反訴是指在已經開始的訴訟程序中,本訴的被告通過法院向本訴的原告提出的一種獨立的反請求。考生備考中應掌握反訴和反駁的區別。正確答案是ABD。
【答案】ABD
27.(2005,5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在開庭審理時應先行調解的案件有( )。
A.黃某和白某的汽車相撞,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系白某違章駕駛所致,就賠償問題黃某訴至人民法院
B.馬女士與錢先生因感情破裂要求離婚,現因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
C.劉某租住王某房屋未交納租金,劉某被王某訴至人民法院
D.徐某與鄭某合伙開了一家飯店,后因利潤分配發生糾紛,并訴至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簡易程序中應先行調解案件的范圍。根據《簡易程序規定》中先行調解的規定,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勞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糾紛、宅基地和相鄰關系糾紛、合伙協議糾紛、訴訟標的額較小的糾紛應當先行調解。正確答案是ABD。
【答案】ABD
28.(2005,52)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情況中需要人民法院訴訟中止的是( )。
A.在開庭審理那一天原告錢某住所地發生地震,使他不能參加訴訟
B.在開庭審理法庭調查階段,原告史某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法院準許的
C.法院審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糾紛與其他法院正在審理的被告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刑事案件有關,而該刑事案件還未審結
D.追索賠養費案件中的被告胡某因為生病不能出庭的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訴訟中止的原因。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本題中AC選項符合該規定,正確答案是AC。
【答案】AC
29.(2005,53)周某訴吳某借款糾紛經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云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終結。后吳某提出證據,證明原判決有錯誤,遂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吳某符合申請再審的條件,對此,省高級人民法院正確的做法是( )。
A.可以指令天河區人民法院再審,并適用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判決為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可以上訴
B.可以指令云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并適用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判決為終審判決
C.可以直接提審,并適用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判決為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可以上訴
D.可以直接提審,只能適用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判決為終審判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再審案件的審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4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正確答案是BD。
【答案】BD
30.(2005,54)王某取得一張北京匯利公司開出的可背書轉讓匯票,該票據承兌行是上海徐匯區建設銀行。王某到濟南出差時不慎將匯票丟失,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人民法院經審查后發出公告,公告期為70天。到第80天,仍無人申報權利,該人民法院于是判決除去原票據上的權利,終結公示催告程序。關于本案的敘述,正確的有( )。
A.王某應向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B.本案公告期間超過了民事訴訟法規定的60日,因此期間違法
C.本案中王某應在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后一個月內向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申請除權判決
D.本案中人民法院不經當事人申請,自行作出除權判決是錯誤的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公示催告案件的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4條規定,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60日。所以B選項是錯誤的。正確答案是ACD。
【答案】 ACD
31.(2005,55)因南陽公司拖欠天澤公司煤款100萬元,天澤公司遂將南陽公司訴至人民法院。訴訟過程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被告在六個月內還清欠款。調解書生效,半年后南陽公司僅還款50萬元,尚欠50萬元。天澤公司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此時南陽公司已無力清償債務,后查明大華公司拖欠南陽公司借款40萬元,此時,人民法院正確的處理辦法是( )。
A.可以依職權直接向大華公司發出履行40萬元債務的通知
B.可以依南陽公司的申請向大華公司發出履行40萬元債務的通知
C.可以依天澤公司的申請向大華公司發出履行40萬元債務的通知
D.履行通知送達大華公司后,大華公司不予理睬。20天后,人民法院直接將大華公司賬戶上的40萬元存款凍結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對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執行。根據《民訴意見》第300條規定,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該第三人對債務沒有異議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正確答案是BCD。
【答案】 BCD
32.(2000,59)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享有的權利是( )。
A.管轄異議權
B.人民法院判決其承擔民事責任時的上訴權
C.撤訴權
D.質證權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第66條規定,在訴訟中,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出上訴。但該第三人在一審中無權對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無權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或者申請撤訴。A項和C項錯誤,B項正確。質證權屬于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D項正確。
【答案】BD
33.(2000,60)本題考查調解書。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 )。
A.可以提起上訴
B.具有給付內容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C.可以申訴
D.調解內容違法,可以另行起訴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調解書。調解協議是自愿達成的,在調解書送達當事人之前,當事人仍然有機會考慮是否接受。如果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由法院繼續進行審理作出判決,所以不產生當事人對調解不服的問題,不允許當事人上訴,A項正確。調解書生效以后,訴訟程序隨之結束,當事人之間有關權利義務的爭議也就確定下來,當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實對同一被告再次起訴。在調解實踐中,調解書生效以后,如果調解書違反了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有違法的內容,當事人仍可以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認為確有錯誤的,報院長批準,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如果沒有錯誤,法院應說明駁回申訴申請的理由,當事人就必須按照調解書履行自己的義務,C項正確,D項錯誤。依照法律規定,若調解書有給付內容的,一方當事人又不履行確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B項正確。
【答案】ABC
34.(2004,43)合同中沒有約定管轄法院,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原告可以選擇的管轄法院有( )。
A.被告所在地法院
B.合同簽訂地法院
C.合同履行地法院
D.原告所在地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訴訟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AC項正確。
【答案】AC
35.(2002,59)下列有關企業法律顧問出庭參加民事訴訟的說法,正確的有( )。
A.企業法律顧問根據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參加訴訟
B.企業法律顧問代理本企業出庭參加訴訟不需要特別授權
C.企業法律顧問在訴訟中的權限限于授權委托書的規定
D.企業法律顧問在訴訟中處于權限代表的地位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企業法律顧問的職責。根據《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第9條第6項的規定,接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即企業法律顧問應當根據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并在授權范圍內參加訴訟,故AC項正確。
【答案】AC
36.(2004,46)涉外民事案件協議管轄的特點有( )。
A.案件僅限于涉外合同糾紛或涉外財產權益糾紛
B.協議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C.協議的范圍限于當事人在我國的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協議選擇的法院應當是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涉外民事案件協議管轄。協議管轄,是指涉外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在國際經濟貿易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后,書面協商議定向雙方共同選擇的法院起訴而確定的管轄。協議管轄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涉外協議管轄僅限于涉外合同或涉外財產權益糾紛案件,涉及人身方面的涉外案件不得適用。(2)協議管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協議的形成,可以在糾紛發生前,也可以在糾紛發生后,協議管轄條款,可以訂立在雙方當事人的經濟貿易合同中,也可以另行訂立獨立于經濟貿易合同之外的專門合同。(3)協議選擇的管轄法院應當是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法院。(4)協議選擇我國法院管轄的,不得違反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故ABD項正確。
【答案】ABD
37.(2004,47)涉外民事訴訟應當遵守的原則是( )。
A.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原則
B.委托外國律師代理原則
C.信守國際條約及參照國際慣例原則
D.同等原則與對等原則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涉外民事訴訟的原則。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中,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原則;(2)信守國際條約及參照國際慣例原則;(3)司法豁免原則;(4)同等原則與對等原則;(5)使用我國通用的語言文字原則;(6)委托中國律師代理訴訟的原則。故ACD項正確。
【答案】ACD
38.(2004,48)被執行人某公司無財產清償債務,可以將其開辦單位裁定變更或追加為被執行人的情況是開辦單位( )。
A.法定代表人與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個人
B.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
C.與被執行人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D.抽逃注冊資金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執行義務的承擔。《執行規定》第80條規定,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故BD項正確。
【答案】BD
39.(2004,49)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的司法解釋,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裁判文書可以簡化的是( )案件。
A.所有調解解決糾紛的
B.一方當事人在訴訟中明確承認對方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案件,或者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無爭議或爭議不大的
C.訴訟標的額小的
D.涉及個人隱私或涉及商業秘密,當事人請求簡化相關內容的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簡易程序中判決書可以簡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簡易程序規定》)第32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書時對認定事實或者判決理由部分可以適當簡化:(1)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需要制作民事調解書的;(2)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明確表示承認對方全部訴訟請求或者部分訴訟請求的;(3)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沒有爭議或者爭議不大的;(4)涉及個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一方要求簡化裁判文書中的相關內容,人民法院認為理由正當的;(5)當事人雙方一致同意簡化裁判文書的。故BD項正確。
【答案】BD
40.(2004,50)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調解書申請再審應當符合的條件是( )。
A.有證據證明法院調解違反自愿原則
B.當事人一方反悔
C.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
D.當事人雙方都反悔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調解書的再審。《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從本條規定可知,當事人對調解書申請再審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的;(2)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故AC項正確。
【答案】AC
41.(2004,51)民事訴訟證據的合法性體現在( )應當合法。
A.證據的形式
B.證據的內容
C.證明的過程
D.證據取得的程序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民事訴訟證據的合法性。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證據的某些事實必須以法定形式存在,并且證據的提供、收集、調查和保全應當符合法定的要求。因此,證據的合法性體現在以下兩方面:(1)證據的形式應當合法,即證據必須以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和勘驗筆錄等7種形式存在,以及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的其他要求,例如證明房屋的所有權,應當提供房屋管理機關頒發的產權證書;單位出具的證明應當加蓋單位的公章等。(2)證據取得的程序應當合法。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法院收集證據的方式、程序應當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得違法,不得采取法律所禁止的方法。否則,該證據沒有證明效力。故AD項正確。
【答案】AD
42.(2004,52)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的案件是( )的案件。
A.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
B.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C.申請撤訴而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D.被告反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是指在法庭審理中因部分當事人未參加訴訟或者無故中途退庭的情況下,法院依法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的一種訴訟制度。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民訴意見》的規定,對以下情況法院可以缺席判決:(1)在被告反訴的情況下,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許可中途退庭。(3)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法院裁定不準撤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故ACD項正確。
【答案】ACD
43.(2004,57)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先予執行適用于( )。
A.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案件
B.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案件
C.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
D.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案件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先予執行。先予執行僅適用于情況緊急的特別案件,不適用于一般案件,因此,法律規定了適用范圍。《民事訴訟法》第97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2)追索勞動報酬的;(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關于“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其他案件”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訴若干意見》第107條的規定,這類案件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
妨害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項行為的;(3)需要立即返還用于購置生產原料、生產工具貸款的;(4)追索恢復生產、經營急需的保險理賠費的。由此可知ACD項正確。
【答案】ACD
44.(2004,58)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協議管轄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
A.協議管轄的案件僅限于第一審民事案件
B.協議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C.協議形式可以是書面的或者是口頭的
D.協議選擇法院的范圍僅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協議管轄。協議管轄,是指涉外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在國際經濟貿易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后,書面協商議定向雙方共同選擇的法院起訴而確定的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約定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5條的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由此可知協議管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協議管轄的案件僅限于第一審氏事案件;(2)當事人協議選擇管轄法院的范圍僅限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3)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4)當事人協議管轄法院,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并口專屬管轄的規定。由此可知ABD項正確。
【答案】ABD
45.(2004,60)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第二審法院可以徑行裁判的案件是( )。
A.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成立的案件
B.一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駁回管轄權異議的案件
C.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的案件
D.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二審法院的判決。徑行判決、裁定,是指上訴審法院對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案件,合議庭通過閱卷、調查、詢問當事人,在全部事實核對清楚后,直接作出裁定。關于徑行裁判的案件適用范圍,《民訴意見》第188條規定,對下列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徑行裁判:(1)第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由此知ABD項正確。
【答案】ABD
相關推薦:
經濟民商法講義 企業管理知識講義 綜合法律知識 法律實務講義
更多關注: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試題 報考指南 論壇交流 >>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