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時間為10月20、21日,小編編輯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真題,希望幫助您更好的準備考試!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但選擇正確的每個選項得0.5分)
1.(2002,37)根據合同法有關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融資租賃合同屬于涉及三方當事人的合同
B.賣方和出租人可以變更買賣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的內容,而無須經過承租人的同意
C.如果承租人破產,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D.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融資租賃合同。《合同法》第237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據此,融資租賃合同包括三方當事人,出賣人、出租人與承租人。A項正確。
第241條規定,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據此,8項不正確。
第242條規定,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據此,C項正確。
第247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據此,D項正確。
【答案】ACD
2.(2002,38)合同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
A.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B.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C.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D.負責建立合同檔案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合同人員的主要職責。合同人員履行下列職責:(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起草與簽訂;(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4)會同合同承辦人員辦理有關合同法律事務,制定有關法律文書,并負責建立合同臺賬和檔案;(5)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并及時向合同管理機構和單位負責人報告;(6)依法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據此,BCD項正確。
【答案】BCD
3.(2002,39)某建筑公司急需一批鋼材,急電某物資公司,請求一周內發貨20噸。作為物資公司的法律顧問,應對( )進行審查。
A.建筑公司的主體資格
B.建筑公司的資信情況
C.鋼材的生產前景
D.電文的內容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合同的審查內容。企業合同的法律審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法性審查、真實性審查、公平性審查和周密性審查。合同合法性審查包括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因此,A項正確。合同真實性審查應當審查對方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因此,B項正確。合同公平性審查就是審查合同是否顯失公平,合同周密性審查就是審查合同是否完備、嚴密,這兩種審查都需要對合同條款進行審查,電文作為合同條款的載體,應對其審查,因此,D項正確。
【答案】ABD
4.(2002,48)甲、乙兩公司先后向王某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權書,委托王某為其代理人,授權王某可以和任何單位簽訂購銷合同。王某簽訂的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
A.王某代表甲公司與自己簽訂的租賃合同
B.王某同時代表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
C.王某代表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
D.王某代表乙公司與丁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代理權的濫用。代理權的行使原則有:應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行使;應親自代理,嚴格限制轉委托;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若代理人行使代理權時違反上述原則,會構成三類代理權的濫用行為,這些行為因侵害了委托人利益而無效,具體包括:自己代理,雙方代理以及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選項中A項屬于自己代理,B項屬于雙方代理,因濫用代理權而無效,因此,選項CD正確。
【答案】CD
5.(2000,38)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或者合同條款無效的情況包括( )。
A.顯失公平的合同
B.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D.因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無效合同與可撤銷合同。《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選B項。《合同法》第53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因此選D項。《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據此,AC項是可撤銷合同。故選BD項。
【答案】BD
6.(2002,51)甲購買一輛汽車,開回的路上因剎車失靈而翻車受傷。在此情形下,他可以選擇要求( )。
A.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B.廠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C.廠家承擔侵權責任
D.廠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章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故在此種情形下,甲可以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要求廠家承擔侵權責任,即AC項正確。
【答案】 AC
7.(2002,60)甲公司對外負債200萬元,丁公司欠甲公司50萬元貨款。2000年10月,甲公司全體股東同意分離為乙、丙兩個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并辦理變更登記與公告。同年11月,乙、丙簽訂一協議,約定原甲公司對丁公司的50萬元債權由丙享有,但未通知丁公司。下列有關該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乙丙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有效,丁應向丙償還50萬元貨款
B.乙丙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無效,丙無權向丁追索貨款
C.乙丙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有效,但因未通知丁公司,該轉讓對丁公司不發生效力
D.乙丙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有效,但丁公司在未接到通知前只有義務向乙公司履行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債權轉讓。《合同法》第79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2)根據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合同法》第80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據此,丙公司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債務,不屬于第79條的但書規定,乙丙之間的債權轉讓協議有效。由于乙丙之間的協議未通知丁公司,該轉讓對丁公司不發生效力,根據原協議丁公司只有義務向乙公司履行債務。因此,CD項正確。
【答案】 CD
8.(2000,37)某音像企業與一書店簽訂一份盜版淫穢光盤的買賣合同,該合同因( )而無效。
A.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B.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C.標的物不合法
D.超越經營范圍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無效合同。《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本題中該音像企業與書店簽訂的盜版淫穢光盤的買賣合同,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并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同時盜版淫穢光盤屬于不合法的標的物,所以選ABC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0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據此本題中合同并不因為超越經營范圍而無效。故選ABC項。
【答案】ABC
9.(2000,39)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地約定不明確,事后雙方又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
A.給付貨幣的,在給付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B.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C.交付不動產,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
D.其他標的,在接受一方所在地履行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合同履行地的確定。《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據此應該選BC項。
【答案】BC
10.(2000,40)某外國公司致函甲公司求購花草種籽100噸。甲公司總經理要求企業法律顧問對該外國公司的資格進行審查,企業法律顧問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
A.該公司是否合法存在
B.該公司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公司注冊地
C.該公司是否具備法人資格
D.該公司的經營能力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合同主體審查。企業法律顧問審查合同,首先要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即審查其是否依法成立,審查其是否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審查其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審查其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ABC項都是對的。本題中甲公司的法律顧問只是對該外國公司的資格進行審查,僅僅是資格審查,所以經營能力不是資格審查的能力范圍內,所以不選D項。
【答案】ABC
11.(2000,44)合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
A.制定具體的合同管理制度
B.審查合同
C.代表本企業參與合同糾紛的仲裁或訴訟
D.以企業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責。合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具體的合同管理制度、審查合同、代表本企業參與合同糾紛的仲裁或訴訟,而以企業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必須有企業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所以D項是錯的,故選ABC項。
【答案】ABC
12.(2000,45)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訂合同,( )。
A.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B.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C.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發授權委托書
D.應當規定明確的授權范圍、代理權限和有效期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的形式。法定代理人授權代理人簽訂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由法定代理人簽發授權委托書,規定明確的授權范圍、代理權限和有效期,因此A項的可以采取口頭形式是錯誤的,故選BCD項。
【答案】BCD
13.(2004,39)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為( )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A.不可抗力
B.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
C.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
D.第三人的原因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運輸合同中貨運合同承運人的免責事由。《合同法》第311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據此,ABC項正確。此條中并未規定第三人原因為免責事由,因此D項不正確。
【答案】ABC
14.(2004,40)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 )造成的除外。
A.旅客自身健康原因
B.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
C.承運人證明是旅客重大過失
D.第三人故意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運輸合同中客運合同承運人的免責事由。《合同法》第302條第1款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據此,ABC項正確。
【答案】ABC
15.(2004,41)企業法律顧問對代訂合同中代理人的資格審查應當做到審查其( )。
A.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委托書
B.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授權范圍
C.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D.是否為被代理人單位的正式職工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對代訂合同的代理人的資格審查。所謂代訂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所簽訂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因此,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也就是說,首先要審查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其次,要審查其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授權范圍;最后要審查其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答案】ABC
16.(2004,43)甲將一幅名畫出售給乙,約定1個月后交付。丙不知情出了更高的價格,甲遂將畫出賣給丙,并當時交付。在此情況下,乙( )。
A.有權要求丙將該畫交付給自己,因為其與甲的買賣合同成立在先
B.有權要求甲交付該畫,甲應當向丙請求返還該畫,而丙也應當返還
C.無權要求丙交付該畫,因為丙已取得該畫的所有權
D.有權要求甲承擔不履行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買賣合同所有權轉移和違約責任。本題中,雖然甲、乙之間以及甲、丙之間所訂立的買賣合同都分別成立,但是甲、丙之間的合同標的物業已交付,根據《合同法》第133條的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該畫的所有權已經轉移給丙,因此,雖然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在先,但乙無權要求丙交付該畫,C項正確。
甲、乙之間的合同已經有效成立,但甲將畫又賣給了丙,甲違約,所以乙有權要求甲承擔不履行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D項正確。
【答案】CD
17.(2003,35)合同對第三人的效力表現在( ),
A.合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涉及第三人
B.合同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時涉及第三人
C.在為第三人設定權利或約定義務的合同中,可有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效力
D.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當事人違約,合同債權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張違約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合同對第三人的效力。通常情況下,合同因其具有相對性,效力不及于第三人,但是現代民法對合同的相對性有所突破,在有些情形下,合同的效力及于第三人。合同對第三人的效力,在一般情況下,表現為任何第三人不得侵害合同債權,在合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或代位權時涉及第三人,在涉他合同中可有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效力。ABC項正確。《合同法》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所以D項錯誤,應予排除。
【答案】ABC
18.(2003,40)A市甲廠與8市乙廠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由甲廠供應乙廠鋼材10噸,乙支付貨款3萬元。但合同對付款地點和交貨地點未約定,則付款地點和交貨地點應為( )。
A.付款地點為A市
B.交貨地點為A市
C.付款地點在B市
D.交貨地點在B市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合同約定不明時的處理。《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在本題當中,付款地點和交貨地點均不明確,也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或依交易習慣確定,則付款地點應為接受貨幣一方甲廠所在地A市,交貨地點應為履行義務一方甲廠所在地A市,選項AB正確。
【答案】AB
19.(2003,43)甲廠向乙廠寄發一郵政快件,要求乙廠在三個月內按甲廠提出的技術要求定制出糧食加工設備一臺,并提供了該設備的外形圖紙及技術參數。乙廠收到郵政快件后立即電告同意,馬上組織技術人員研制該設備。5天后乙廠又收到甲廠的傳真,要求取消訂單。乙廠下列答復中正確的有( )。
A.要約只能撤銷不能撤回
B.乙廠收到郵政快遞5天內甲廠提出取消訂單,要約才可以撤回
C.乙廠已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要約不可撤銷
D.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不能撤回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要約的撤銷與撤回。《合同法》第17條規定,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第18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A項錯誤,B項正確。乙廠已經發出承諾通知并到達要約人,因此要約不可撤銷。C項結論正確,但原因不正確。撤回要約的通知如未能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則要約到達時即生效,因此不能撤回,D項正確。
【答案】BD
20.(2003,57)關于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合同管理中的地位或作用,下列說法正確的
是( )。
A.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B.企業合同的審查、合同糾紛的解決主要由企業法律顧問來承擔
C.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是企業合同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D.企業法律顧問一般只起草、審查合同,不直接參與負責合同的管理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企業合同管理中企業法律顧問的地位。毋庸置疑,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但合同的審查、合同糾紛解決是企業內部分工合作的事宜,在不同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下,法定代表人、法律顧問、合同管理員等職能部門都參與這一過程。因此A項正確,B項錯誤。在合同歸口管理制度下,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全面、統一管理企業合同,C項正確,D項錯誤。
【答案】AC
21.(2008,37)甲銀行與乙企業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后,甲銀行依約發放了部分貸款,而乙企業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銀行可以行使的權利有( )。
A.停止發放后續貸款
B.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對乙企業進行罰款
【真題解析】根據《合同法》第107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正確答案是ABC。
【答案】ABC
22.(2008,38)甲公司向乙自行車公司發函稱:“我公司欲購買貴公司生產的天馬牌28式自行車100輛,單價1000元/輛,貨到付款。”第二天乙自行車公司即向甲公司發出貨物。對此,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有( )。
A.甲公司發函的行為是要約邀請
B.乙公司發貨的行為不構成承諾,因為承諾須以通知的方式發出
C.乙公司發貨的行為構成承諾,貨物到達甲公司同時承諾生效
D.乙公司發貨的行為構成承諾,貨物發出時承諾生效
【真題解析】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因此,甲公司行為屬于要約。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甲公司在要約中提出“貨到付款”,因此,乙公司的行為屬于要約。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因此,正確答案是AC。
【答案】AC
23.(2008,39)甲公司委托乙服裝廠加工500套工服,材料由乙服裝廠采購。甲公司提供樣品并在取貨時付款。乙服裝廠自己加工了400套,其余100套私自委托丙服裝廠加工。甲公司按約取貨時,發現丙服裝廠加工的100套工服不符合樣品要求,為此引起糾紛。對此,甲公司有權( )。
A.要求乙服裝廠承擔違約責任
B.要求丙服裝廠承擔違約責任
C.拒絕支付丙服裝廠加工的100套工服的貨款
D.要求乙服裝廠重新加工100套工服
【真題解析】因合同雙方是甲公司和乙服裝廠,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乙服裝廠承擔違約責任。由于乙服裝廠沒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所以,甲公司可以拒絕支付該100套服務的貨款,同時,可以要求乙服裝廠重新加工。因此,正確答案是ACD。
【答案】ACD
24.(2008,40)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
A.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遲履行但不影響實現合同目的
B.在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C.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D.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真題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正確答案是BCD。
【答案】 BCD
25.(2008,41)甲公司與乙希望小學簽訂贈與合同,決定捐贈給該小學價值20萬元的電腦,且辦理了公證手續。后因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換,甲公司不愿意履行該合同而引發爭議。下列關于該贈與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確的有( )。
A.該贈與合同尚未生效,因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
B.該贈與合同已經生效
C.乙希望小學有權請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D.甲公司享有任意撤銷權,故可不履行合同
【真題解析】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上述規定。因此,正確答案是BC。
【答案】BC
26.(2008,42)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以下表述正確的有( )。
A.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B.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
C.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D.剩余期間不滿半年的,應當按月支付
【真題解析】根據《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因此,正確答案是ABC。
【答案】ABC
27.(2007,37)2006年3月,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乙公司應在當年5月底供應甲公司50臺電視,甲公司在驗收合格后10日內付款。同年4月,乙公司被丙公司兼并,并辦理了注銷登記。同年5月底,甲公司按照原合同約定來乙公司提貨,方得知上述事實,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乙公司所簽,與己無關為由加以拒絕。甲公司遂以丙公司為被告訴至法院。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丙公司兼并乙公司應當承擔乙公司的債權債務
B.丙公司可以不承擔乙公司的債權債務
C.丙公司應按照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的約定向甲公司交付貨物
D.甲公司應按照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的約定向丙公司交付貨款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當事人一方發生變更時的履行規則。當事人一方發生變更主要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和合同主體內部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兩種情況,有不同的履行規則,具體情況如下:(1)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分立是指作為債權人的組織依法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的組織,原來的組織可以存在(存續分立),也可以消滅(新設分立)。債權人合并是指作為債權人的組織與其他組織結合成一個組織,原來的組織可以存在(吸收合并),也可以消滅(新設合并)。債權人發生分立、合并或變更住所事項,都會給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帶來困難,因此債權人應履行及時通知債務人的義務。如果債權人沒有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可暫時中止履行自己的債務或直接將合同的標的物提存,債務人依法提存后,即發生消滅債務的后果。(2)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是合同主體即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因此,如果只是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改變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都不是合同主體的實質性改變,合同主體即當事人自然無理由以上述情況的變化來拒絕合同義務的履行。正確答案是ACD。
【答案】ACD
28.(2007,38)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大米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應當在10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100噸大米。10月初,甲公司把大米運送到乙公司。對此,乙公司應( )。
A.拒絕接受貨物
B.拒絕接受貨物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C.接受貨物并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
D.接受貨物并要求對方支付增加的費用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提前履行規則。提前履行,是指債務人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履行債務的行為。由于世界各國的合同法幾乎都主張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債務,因此對任何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履行行為都會被視為違約行為,然而提前履行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不適當履行合同的行為,法律仍然給予其特殊的對待措施,我國《合同法》第71條對提前履行做出了相關規定,確立了提前履行之規則,其具體內容為:(1)債權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絕權。由于提前履行通常被視為不適當履行,所以我國《合同法》規定了債權人的提前履行拒絕權。提前履行拒絕權是指債權人針對債務人的提前履行請求的否認并有權拒絕接收其給付的行為。(2)債務人的提前履行權。雖然債權人拒絕提前履行權原則上法律許可存在,但為了維護合同的均衡機制,同時照顧到實務中并不是所有的提前履行都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更何況債務人的提前履行有時可以為債權人帶來期限利益,所以法律同時規定了債務人有條件的提前履行權,即如果提前履行不影響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提前履行。從法理的角度看,債權人的接受行為即表示認可債務人的提前履行,事后不可主張債務人未適"當履行合同債務。(3)提前履行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這種額外費用是否屬于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在法律上并未明確。從法律不加區別的規定看,應當不具有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的性質。正確答案是AD。
【答案】AD
29.(2007,39)乙公司擅自對甲公司借給其使用的一臺機器轉讓給丙公司。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若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將機器轉讓給丙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之間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若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義將機器轉讓給丙公司,乙公司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行為
C.丙公司可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該機器的所有權
D.丙公司不能取得該機器的所有權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比較多,包括效力待定合同、無權代理和善意取得。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欠缺有效要件,能否發生法律效力尚未確定,有待有權人追認或拒絕來確定是否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是:第一,合同雖已成立,但欠缺有效要件——當事人具有締約能力的要件,合同效力不確定,既非無效,也非有效。第二,合同效力的確定取決于有權人的行為。有權人予以追認,則合同發生效力;有權人不予追認或拒絕的,則合同歸于無效。效力待定合同的種類包括:(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方可具有法律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絕追認或不予表示。不予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在法定代理人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合同的權利,但撤銷應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純獲利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包括: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行為人超越代理權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行為人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為效力待定合同,經被代理人追認才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被代理人來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經催告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合同的權利,撤銷應以通知的方式做出。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3)無處分權人訂立的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處分權人訂立的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為效力待定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否則該合同無效。
無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實質上沒有代理權而實施的代理行為。這種代理行為具備了代理的表面特征,但“代理人,,欠缺實質的代理權。無權代理主要有三種情形:(1)沒有代理權的代理。沒有代理權的代理,即當事人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權,也未獲得人民法院或者有關機關以指定方式授予的代理權,而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2)超越代理權的代理。具有代理權的代理人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超出了他的代理權限范圍。超越代理權限的部分民事法律行為,屬于無權代理。(3)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即獲得代理權的代理人在代理權消滅之后繼續實施的代理行為。由于代理權的終止,使代理人失去了“代理”的權利和資格,其“代理,,行為如果未經被代理人的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產生約束力。無權代理經過被代理人追認的,轉化為有權代理,其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擔。被代理人可以以積極的意思表示予以承
認。也可以以行為的方式予以默認。如接受第三人的履行,或支付價款等。無權代理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本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應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不動產或動產的讓與人,在不法將不動產或動產轉讓給受讓人以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不動產或動產時是出于善意,則受讓人就可以依法取得該不動產或動產的所有權。善意取得應具備如下條件:第一,出讓人須為無處分權人。第二,受讓人受讓該財產時是善意的,即受讓人在受讓財產時相信讓與人享有處分財產的權利。第三,受讓財產是以合理的價格有償取得的;如果是通過繼承、遺贈、贈與等行為取得財產的,不適用善意取得。第四,轉讓的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學理上通常認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轉的物,如爆炸物、槍支彈藥、麻醉品、毒品等不適用善意取得;贓物、遺失物、埋藏物、隱藏物、漂流物等不適應用于善意取得,但第三人如果是從出賣同類物品的公共市場上買得的除外。受讓人善意取得所有權后,原所有權人因其所有權歸于消滅,因此其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而只能請求無處分權人賠償損失。另外,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后,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如抵押權等他物權)消滅,但善意受讓人在受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的除外。正確答案是ABC。
【答案】ABC
30.(2007,40)甲公司將房屋兩間租給乙公司使用。乙公司自用一間,將另一間租給丙居住,每月租金5000元。后來甲公司得知此事非常不滿,遂起訴至人民法院。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乙公司有權使用和轉租房屋
B.乙公司未經甲公司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
C.甲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D.若甲公司在租賃期內出售該兩間房屋,則乙公司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出租合同中雙方主體的權利義務。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出租財產的人稱為出租人,承租財產的人稱為承租人,出租的財產稱為租賃物。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出租人的義務包括:第一,交付租賃物。出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時間和方式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第二,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出租人不僅要交付符合約定用途的標的物,而且要在租賃期間保持標的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第三,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第四,出賣出租房屋時的通知義務。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承租人的義務包括:第一,按照約定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租賃期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屆滿時支付。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和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二,按照約定的方法或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合同沒有約定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或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之間就使用方法也達不成補充協議的,承租人應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按照約定的使用方法或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和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三,妥善保管租賃物。承租人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對和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應經出租人同意,否則,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應經出租人同意,否則,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第四,返還租賃物。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承租人逾期不返還租賃物,即構成違約.須補正給付、給付違約金和逾期租金,并須承擔逾期中的風險。正確答案是BCD。
【答案】 BCD
31.(2007,41)甲公司提供一批面料給某制衣廠訂制一批工作服,開工不久甲公司覺得工作服樣式不夠美觀,遂要求制衣廠停止制作。制衣廠認為這是個無理要求,便繼續使用剩下布料,按原定式樣完成了訂單。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制衣廠應賠償因繼續加工給甲公司造成的損失
B.甲公司應支付全部約定加工費用
C.甲公司應支付部分加工費用
D.制衣廠應當及時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停止制作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加工承攬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完成工作的一方為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定做人。承攬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承攬人的主要義務包括:(1)按約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做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承攬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質量、品種等交付標的物。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親自完成約定的工作。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3-作。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負責;未經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負責。(3)及時檢驗、妥善保管、正當使用定做人提供的材料或物品。承攬人對定做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做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承擔賠償責任。(4)由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承攬人應按合同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定做方的檢驗。如因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而影響定做物質量,定做人有權拒收、退貨或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等。(5)發現定做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應及時通知定做人。(6)在工作期間應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監督、檢查,以保證工作適合定做人的要求。(7)對承攬的工作保密。承攬人應當按照定做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做人許可,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8)保證工作成果無瑕疵,并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保證修復、退換有瑕疵的工作成果,但因定做人使用、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定做人的主要義務包括:(1)驗收、接受工作成果。定做人應當按照約定及時驗收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發現工作成果有瑕疵的,應及時通知承攬人。定做人應當按約定的地點、方式接受承攬人的交付。定做人要求變更交付地點、方式的,應承擔由此多支付的費用。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定做物時,定做物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的,定做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2)支付酬金。定做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定做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做人應當相應支付。定做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3)提供材料。定做人提供材料的,定做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4)提供技術資料。定做人應當按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圖紙、數據等。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約定標準或確不合理、無法使用時,應及時解決,否則承攬人有權停止工作,并要求定做人承擔損失。(5)協助承攬人工作。承攬工作需要定做人協助的。定做人有協助的義務。定做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做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做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6)承擔擅自解除合同的賠償。定做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正確答案是ACD。
【答案】ACD
32.(2006,43)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旅客傷亡事件不承擔責任的是( )。
A.車輛行李架上的行李因所有人放置不牢掉下來砸傷旅客
B.在車輛正常行駛的過程中,一旅客突發心臟病死亡
C.一免票乘車的兒童在行車的過程中因急剎車受傷
D.一失戀旅客在行車過程中吞服安眠藥過量致死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旅客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責任判定。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險的旅客。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上述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在運輸過程中旅客自帶物品毀損、滅失,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本題所提供的四種情形,正確答案是BCD。
【答案】BCD
33.(2005,40)2004年8月,甲廠與乙商場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甲廠應在當年12月底供應乙商場100臺空調,乙商場在驗收合格后7日內支付貨款若干。同年10月,甲廠被丙公司兼并,并辦理了注銷登記。同年12月底,乙商場按照原合同約定來甲廠提貨,方得知上述事實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廠所簽、與己無關為由加以拒絕。乙商場遂以丙公司為被告訴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確的判斷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廠,導致甲廠的債權、債務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應按照甲廠與乙商場之間的約定向乙商場支付貨物
D.乙商場應依合同約定向丙公司支付貨款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企業兼并的效果。企業兼并以后,新成立的企業應當承擔被兼并企業的債權債務。因此,丙公司兼并甲廠,導致甲廠的債權、債務由丙公司概括承受,丙公司應按照甲廠與乙商場之間的約定向乙商場支付貨物,乙商場應依合同約定向丙公司支付貨款。正確答案是BCD。
【答案】BCD
34.(2005,42)下列情形中不屬于承諾的是( )。
A.甲向乙發出要約,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條件
B.甲向乙發出要約,乙考慮后向丙表示接受甲的條件
C.甲向乙發出要約,要求7 日內給予答復,過期視為承諾,乙未按期答復
D.甲根據乙出版社在報紙上所作的含有價格、出版時間、付款方式及“款到即寄書”等內容的廣告,向乙出版社匯款購買某種圖書若干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承諾。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受要約人做出承諾后,稱承諾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經承諾并送達要約人,合同即成立。承諾的有效要件包括:第一,承諾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做出承諾必須向要約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發出。第二,承諾必須在合理期限內做出并到達要約人。要約中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在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若要約以對話方式做出,承諾應當立即做出(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若要約以非對話方式做出,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做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等怯速通訊方式做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第三,承諾的內容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承諾對要約內容做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做出任何變更外.該承諾仍為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承諾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或者解決爭議的方法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第四,承諾的方式應當符合要求。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做出承諾的,可以用行為表示承諾。承諾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如果承諾采用數據電文形式,那么要約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承諾到達要約人的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到達要約人的時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數據電文需要確認收訖的,應當確認收訖。承諾人收到要約人的收訖確認時,承諾視為已經到達要約人。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做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根據本題所列舉的情況,前面三種均不構成合法的承諾。正確答案是ABC。
【答案】ABC
35.(2005,41)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電視購銷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乙公司賣給甲公司電視機30臺,貨款總額15萬元。2004年5月30日前貨款兩清,本合同經公證后生效。后來雙方并未對此合同進行公證。到6月30日,乙公司尚未交貨,甲公司訴至人民法院。下列關于本案的處理意見正確的是( )。
A.乙公司違反了合同的約定,應負賠償責任
B.本案中雙方當事人都無須承擔民事責任
C.因未公證,該合同并未生效
D.乙公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開始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合同生效需具備法定生效要件。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為前提,但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指當事人協議達成、合同關系的建立。多數情況下,合同成立時具備了生效要件,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有的合同因當事人的約定、合同的性質等,其生效時間和成立時間不一致。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使已經成立的合同發生完全的法律效力應當具備的法律條件。合同生效要件是判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標準。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有些合同除具備一般生效要件外,還需具備特別生效要件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我國《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才生效的,應依照其規定。本案當事人約定合同經公證后生效。既然該合同沒有經過公證,應當認為該合同尚未生效,雙方當事人都無須承擔民事責任。正確答案是BC。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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