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為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經濟民商法》知識點,希望對您備考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有所幫助,更好地掌握2014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
個人獨資企業法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特征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一,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自然人投資興辦的企業。
第二,個人獨資企業的全部財產都歸于投資人個人所有。
第三,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由投資人個人承擔,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四,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1.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為自然人,其有關權利可以依法進行轉讓或繼承。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事務管理。
三、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考生需留意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事由及清算中債務清償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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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