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肩負國土空間規劃監督管理的重大責任。要依法依規編制規劃、監督實施規劃,防止出現違規編制、擅自調整、違規許可、未批先建、監管薄弱以及服務意識不強、作風不實等問題,切實“嚴起來”。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明確履職責任,加快機構整合、隊伍融合,加強行業指導和監管,切實把“多規合一”改革精神落到實處,決不能身子進了新時代,思想還停留在過去。
(二)改進工作作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多規合一”基礎上全面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提高審批效率。依法幫助行政相對人解決困難問題,保障項目及時落地,服務便民。
(三)嚴守廉政底線。堅持依法行政,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加強國土空間規劃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樹立風清氣正的行業形象。
二、規范規劃編制審批
(一)嚴格按照中央精神,依法依規編制和審批國土空間規劃,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行編制審批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等空間規劃,不再出臺不符合新發展理念和“多規合一”要求的空間規劃類標準規范。
(二)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編”“審”分離機制。規劃編制實行編制單位終身負責制;規劃審查應充分發揮規劃委員會的作用,實行參編單位專家回避制度,推動開展第三方獨立技術審查。
(三)下級國土空間規劃不得突破上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不得違背上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剛性管控要求。各地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約束性指標和剛性管控要求審批其他各類規劃,不得以其他規劃替代國土空間規劃作為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規劃審批依據。
(四)規劃修改必須嚴格落實法定程序要求,深入調查研究,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組織專家論證,實行集體決策。不得以城市設計、工程設計或建設方案等非法定方式擅自修改規劃、違規變更規劃條件。
三、嚴格規劃許可管理
(一)堅持先規劃、后建設。嚴格按照國土空間規劃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未取得規劃許可,不得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不得以集體討論、會議決定等非法定方式替代規劃許可、搞“特事特辦”。
(二)嚴格依據規劃條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展規劃核實。規劃核實必須兩人以上現場審核并全過程記錄,核實結果應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無規劃許可或違反規劃許可的建設項目不得通過規劃核實,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三)農村地區要有序推進“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和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加強用地審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堅持農地農用。嚴禁借農用地流轉、土地整治等名義違反規劃搞非農建設、亂占耕地建房等,堅決杜絕集體土地失管失控現象。
四、實行規劃全周期管理
(一)加快建立完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形成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作為統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強化規劃實施監督的依據和支撐。不得擅自更改底圖、數據,確保數據規范、上下貫通、圖數一致。
(二)建立規劃編制、審批、修改和實施監督全程留痕制度,要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中設置自動強制留痕功能;尚未建成系統的,必須落實人工留痕制度,確保規劃管理行為全過程可回溯、可查詢。
(三)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按照“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要求開展城市體檢評估并提出改進規劃管理意見,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適時向社會公開城市體檢評估報告,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督檢查責任。
(四)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執法督察內容,加強日常巡查和臺賬檢查,做好批后監管。對新增違法違規建設“零容忍”,一經發現,及時嚴肅查處;對歷史遺留問題全面梳理,依法依規分類加快處置。
五、嚴格干部隊伍管理
(一)規劃領域涉及利益重大,嚴禁規劃重點崗位公職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規劃直接相關領域經商辦企業。嚴查官商勾結、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失職瀆職甚至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規劃領域腐敗現象,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
(二)建立健全規劃重點崗位干部輪崗交流制度,防范干部在同一崗位長期任職的廉政風險。
(三)對違規編制、審批、修改規劃,違規發放或變更規劃許可,不按規定開展規劃核實,插手干預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等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涉嫌違法違紀的,按有關規定移交紀委監委等有權機關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文件執行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部報告。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0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