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
1、已辦理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有地
2、在規劃區內的工程,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規劃
3、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可以施工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有施工的人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有+通過審查)-有圖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有安全保證
7、應該監理的,簽署了監理合同-有監理的人
8、建設資金已落實(落實的標準)(是落實而非到位)-有錢
9、其它-辦了該辦的手續,交了該交的錢
【重點難點】
1、不要求拆遷全部完成,只要求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2、關于圖紙和技術資料,除了有以外,還要求必須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同時不要求圖紙全部完成,只要求滿足施工需要即可
3、要求資金已落實,不要求資金全部到位
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
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
【2016年真題】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不必重新申請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開工申請與審批。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參見教材P80。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