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遵照中央、國務院、教育部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教育工作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實際,并在總結我省考試招生工作經驗,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公正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五大規劃”實施、“十大重點產業”建設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堅持系統設計、重點突破,積極有序推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實了國家的改革要求,體現了龍江特色,傳承了我省改革成果,符合我省考試招生工作的實際。
《實施方案》確定了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整體規劃和基本框架,明確了改革的五大任務和20條具體措施,積極穩步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從2018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實施高考綜合改革,2021年將進行首次新高考。改革的主要內容和措施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方面,提出完善招生計劃編制辦法、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支持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提高錄取率,引導部屬高校合理確定屬地招生比例;實施地方高校招收本省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減少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和分值。
二是在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方面,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類型、成績呈現做出設計;對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領域、實施主體、檔案建立、評價使用作出規定;提出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探索將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因材施教的參考;著眼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對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的考試內容、形式等做出規定;提出依據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深化相關考試內容改革。
三是在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方面,提出認真執行《黑龍江省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黑教聯[2015]29號),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完善殘疾考生考試輔助辦法,依托有關高校開展面向殘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四是在改革監督管理機制方面,提出加大信息公開,強化制度保證,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強化全程監督和責任追究。
五是在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方面,提出從2018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啟動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在考試科目與分值上,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成績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2018年9月1日前,我省將出臺黑龍江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辦法。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和相關實施辦法。各有關學校要圍繞改革目標,深化課程改革,改進教學方式,形成改革合力。要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及時公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要強化條件保障、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措施。
(責任編輯:中大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