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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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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6年4月9日11:42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蘇州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蘇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我校特制訂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具體內容如下:

一、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申請對象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品德優秀、身心健康、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申請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數為120名。

四、招生專業(類)

考生須根據高考報名文、理科類選擇與自身特長及興趣愛好相關的一個專業(類)。各專業(類)招生計劃、享受優錄政策類型具體如下:

專業(類)名稱學制高考科類招生計劃優錄政策類型及說明學院(部)
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3享受優錄政策1文學院
新聞傳播學類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2鳳凰傳媒學院
歷史學(師范)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社會學院
旅游管理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
哲學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思想政治教育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
人力資源管理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
公共事業管理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
行政管理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
教育學(師范)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1教育學院
教育技術學(師范)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
應用心理學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
市場營銷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2東吳商學院
財務管理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2
電子商務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法學文科3享受優錄政策2王健法學院
知識產權文科3享受優錄政策2
英語(師范)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2外國語學院
俄語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2
日語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2
朝鮮語文科2享受優錄政策2
風景園林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需有一定美術基礎金螳螂建筑學院
數學類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數學科學學院
統計學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
物理學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物理與光電·能源學部
物理學(師范)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測控技術與儀器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能源與動力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化學工程與工藝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江蘇考生高考需選測化學材料與化學化工學部
化學類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江蘇考生高考需選測化學
材料類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江蘇考生高考需選測化學
軟件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物聯網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計算機類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電子信息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電子信息學院
電子科學與技術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通信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信息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工業工程理科3享受優錄政策2機電工程學院
機械類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冶金工程理科3享受優錄政策1沙鋼鋼鐵學院
金屬材料工程理科3享受優錄政策1
輕化工程理科3享受優錄政策1紡織與服裝工程學院
紡織類理科3享受優錄政策1
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城市軌道交通學院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交通運輸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2
生物信息學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江蘇考生高考需選測化學或生物醫學
生物科學類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江蘇考生高考需選測化學或生物
藥學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江蘇考生高考需選測化學
中藥學理科2享受優錄政策1;江蘇考生高考需選測化學

注:

1、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言文學(基地)、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專業;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含檔案學、信息資源管理專業;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專業;材料類含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功能材料專業;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專業;機械類含機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專業;紡織類含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非織造材料與工程專業;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專業。

2、招生專業(類)具體名稱最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3、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不作分省安排,最終計劃數視報名及考試情況做適當調整。

五、報名辦法

4月25日前,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流程要求進行報名。請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①從報名系統打印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請按頁碼順序上傳;

②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③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①、③項申請材料均須由所在中學審核人親筆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申請材料無需郵寄,因此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的電子掃描件須確保清晰可讀。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進行資格初審。

六、選拔程序

1、資格初審

對戶籍、學籍資格經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根據其思想品德、學科特長、高中階段全面表現及綜合素質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將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考試確認及準考證打印

通過公示的考生無需繳納考試費,考試確認及準考證打印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筆試

筆試內容:綜合卷(含語文、數學、英語)。

考生于6月10日下午12:00-16:00攜帶本人身份證、網上打印的準考證辦理報到手續,6月11日上午參加筆試。具體報到地點、考試安排等詳見準考證及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4、入選資格認定

我校將考生筆試成績分專業(類)由高到低排序,分別認定入選資格,入選考生享受所報專業(類)對應的優錄政策類型。

5、入選名單公示

入選資格認定名單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將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七、錄取政策

1、志愿填報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有關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為公示的專業(類)。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另根據相關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須參加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其他專業,進校后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考。

2、優錄政策

優錄政策1: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予以錄取。

優錄政策2: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非江蘇省考生高考成績在我校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30分以內即予以錄取(高考滿分非750分的省份,優惠分值按照“30×生源省份高考滿分/750”計算,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優惠分值),江蘇省考生高考成績在我校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10分以內即予以錄取。

3、錄取

⑴根據入選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類)以及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⑵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認定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所報專業(類)符合我校選科要求。

⑶錄取結果和錄取標準將于7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⑷通過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我校在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及入學報到環節一律不更改錄取專業。

八、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1、學校將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在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處統籌組織,有關專家參與實施。同時健全工作機制,嚴防權力尋租,切實保障各環節按程序有序實施。

2、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嚴格規范命題和測試管理,防止暗箱操作。

3、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監察處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申訴,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申訴電話:0512-67507343,郵箱:sdjjs@suda.edu.cn)。

4、考生及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等應本著“誠信、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申請、推薦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個人或相關單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

5、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以及不符合實施區域和學籍、戶籍等要求的新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6、對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學校、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處罰規定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聯系方式

蘇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suda.edu.cn郵箱:zsb@suda.edu.cn

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512-67507949、67507943傳真:0512-67507942

招生就業處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東環路50號凌云樓17樓,郵編:215021

十、其他

1、本簡章內容若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

2、學費、住宿費按江蘇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

3、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填寫《蘇州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經濟資助申請表》,經我校審核后給予一定經濟資助。此表請郵寄至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

4、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關工作。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5、本招生簡章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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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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