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路基的施工技術
(1)對于滑坡的處治,應分析滑坡的外表地形、滑動面、滑坡體的構造、滑動體的土質及飽水情況,以了解滑坡體的形式和形成的原因,根據公路路基通過滑坡體的位置、水文、地質等條件,充分考慮路基穩定的施工措施。
(2)路基滑坡直接影響到公路路基穩定時,不論采用何種方法處理,都必須作好地表水及地下水的處理。
(3)對于滑坡頂面的地表水,應采取截水溝等措施處理,不讓地表水流入滑動面內。必須在滑動面以外修筑1~2條環截水溝;對于滑坡體下部的地下水源應截斷或排出。
(4)在滑坡體未處治之前,禁止在滑坡體上增加荷載(如停放機械、堆放材料、棄土等)。
(5)對于挖方路基上邊坡發生的滑坡,應修筑一條或數條環形水溝,但最近一條必須離滑動裂縫面最小5m以外,以載斷流向滑動面的水流。載水溝可采用砂漿封面漿或砌片(塊)石修筑,滑坡上面出現裂縫須填土進行夯實,避免地表水繼續滲入,或結合地形,修建樹枝形及相互平行的滲水溝與支撐滲溝,將地表水及滲水迅速排走。
(6)當挖方路基上邊坡發生的滑坡不大時,可采用刷方(臺階)減重、打樁或修建擋土墻進行處理以達到路基邊坡穩定,采用打樁時,樁身必須深入到滑動面以下設計要求的深度;采用修建擋土墻時,擋土墻基礎必須置于滑動面以下的硬巖層上。同時,宜修筑排水溝、暗溝(或滲溝)排出地下水。滑坡較大時,可修建擋土墻、鋼筋混凝土錨固樁或預拉應力錨索等方法處理,不論采用何種方法處理,其基礎都必須置于滑動面以下的硬巖層上或達到設計要求的深度。同時宜修筑深滲溝、排水涵洞(管)或集水井。
(7)填方路堤發生的滑坡,可采用反壓土方或修過擋土墻等方法處理。
(8)沿河路基發生滑坡,可修建河流調沿構造物(堤壩、丁壩、穩定河床等)及擋土墻方法處理。
(9)滑坡表面處治可采用整平夯實山坡,填筑積水坑,堵塞裂隙或進行山坡綠化固定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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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