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公路監理工程師課程,全面的了解2012年公路監理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公路監理工程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六〉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44、45、46條對合同生效的時間及相關條件作了規定。
由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其生效的條件參見第一章
2、合同生效的法律意義
(l〉合同生效,意味著合同己依法成立,合同開始發生以國家強制力保障的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各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否則,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合同生效,意味著合同同時具有對第三人的約束力。即,生效的合同具有排斥第三人的外在影響的效力,以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其主要體現在合同當事人具有排斥第三人妨害及在第三人非法侵害合同債權時享有依法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七〉效力待定的合同
1、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涵義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效力是否發生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限內不予補正則無效的合同。
2、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特征
(l)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處于未確定狀態。
(2)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生效取決于權利人的補正行為。
(3)權利人對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認必須是無條件的。
3、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種類
(l)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3)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
(4)無處分權的人訂立的以處分他人財產為內容的合同。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考試培訓 輔導資料 考試論壇 考試動態 免費短信提醒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