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設項目概算已經批準,項目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得到規劃部門批準,準備工作已完成,根據有關規定采用邀請招標,擬定程序如下:
1.向建設部門提出招標申請。
2.得到批準后,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地區參加投標需墊付工程款,墊付比例可作為評標條件,本地區單位投標不需要墊付工程款。
3.向四家單位發出招標邀請。
4.投標文件遞交。
5.由地方建設管理部門指定有經驗的專家與本單位人員共同組成評標委員會,為得到有關領導的支持,各級領導占評標委員總數的1/2.
6.投標單位報送投標文件時,A單位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3小時,在原報方案的基礎上,又補充了降價方案,被招標方拒絕。
7.進行資格審查。
8.由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主持,公證處人員監督,召開開標會,會議上只宣讀三家投標單位的報價,另一家投標單位退標。
9.評標后評標委員會將中標結果直接通知了中標單位。
10.中標單位提出因主管領導生病等原因,3個月后再行簽訂合同。
問題:
1.該單位招標程序中存在著什么問題?
2.資格審查應包括哪些內容?
3.編制招標標底的原則是什么?
4.評標過程中,商務性評審與技術性評審的主要內容各是什么?
答案:問題1:該單位招標過程中存在著以下問題。招標文件規定本地區與外地區單位參加投標是否需墊付工程款有不同的要求,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評標委員會由地方建設管理部門的指定組成人員,各級領導占評標委員會總數1/2,不符合目前評標委員會組成的有關規定,組成人員應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應占成員總數的2/3以上。 開標會不應由地方政府領導主持,應由招標單位的代表主持會議。 在投標截止日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在原報價方案的基礎上提出降價方案,是對原投標方案的補充文件,屬于有效文件,招標方不應拒絕此方案。 開標會上對退標單位應公開宣讀其單位名稱。評標委員會將中標結果報請建設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將中標結果通知中標單位。中標單位接到中標通知后應在30日內與招標單位簽訂承包合同,不能以不正當理由推 遲簽約時間。 問題2:資格審查內容包括: (1)施工經歷,包括以往承擔類似項目的業績; (2)為承擔本項目所配備的人員狀況,包括管理人員和主要人員的名單和簡歷; (3)為履行合同任務而配備的機械、設備以及施工方案等情況; (4)財務狀況,包括申請人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 問題3:招標標底的編制原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項目劃分規定,工程量計算規則,施工圖紙,招標方工程量清單,國家制訂的基礎定額,技術標準規范,建筑資源市場價格,編制標底;標底應按工程項目類別計價;應有利于市場競爭和質量保證;標底由成本、利潤、稅金所組成應考慮風險因素的變化;一個工程只能有一個標底。 問題4:評標過程中的技術性評審內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技術的先進性,質量保證措施的有效性,勞務、材料、機械設備供給的保障性,施工環境保護措施的可靠性。商務性評審內容包括:投標報價構成的合理性,報價數據計算的正確性,報價費用的變動性。
解析: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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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