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重 慶 市 委 組 織 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公 務 員 局
2010年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2008〕24號)和《重慶市農村鄉鎮人才隊伍建設計劃》精神,不斷完善村(社區)干部隊伍激勵保障機制,根據公務員法及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的方式,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定向招錄一批公務員。
一、招錄職位
本次招錄公務員共150名,其中從優秀村干部中招錄公務員(鄉鎮管理1)100名,從不設街道區縣(自治縣)的優秀社區干部招錄公務員(鄉鎮管理2)9名,設街道區縣(自治縣)的優秀社區干部招錄公務員(街道管理)41名(見附件1)。
二、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招錄對象
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現任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
(二)招錄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截至2010年8月29日,擔任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并計算任職年限)。
4.報名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少數民族地區(具體名單見附件3)的少數民族報名人員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已經學完招生簡章規定學歷的課程但未拿到畢業證的人員,報名時憑學校證明可以報考,但2010年12月31日前未提供畢業證原件的則取消錄用資格。
5.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69年8月29日至1992年8月29日期間出生)。
6.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7.符合公務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②任職期間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③機關(事業單位)下派到村(社區)任職的;④2005年以來在公務員招錄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同一區縣、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26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3.報名程序:符合報考條件的對象,由個人提出報名申請,經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推薦,各區縣(自治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8月31日前,各區縣(自治縣)將匯總后的電子表(式樣見附件2)送市人事考試中心。
4.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只能報考本人所任職村(社區)所在區縣(自治縣)。報名時按區縣(自治縣)報,錄用時明確具體錄用的鄉鎮(街道)機關。報名時須持本人所在鄉鎮(街道)出具的推薦報考材料及任職證明、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填寫《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報名表》[報考前,各區縣(自治縣)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統一印制的報名表,聯系電話:86868812],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
5.領取準考證: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筆試地點與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10年9月18日。筆試由重慶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分值100分,總分200分。筆試考試大綱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公布。
各區縣(自治縣)招錄職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錄指標。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各區縣(自治縣)進入面試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及名次請于2010年10月底后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2.面試。按照1:2的面試比例,在報考同一區縣(自治縣)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如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則重新確定招錄名額。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的招錄名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人員數×面試比例(1/2),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由重慶市公務員局統一時間、統一試題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各區縣(自治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只有1名考生進入面試,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還須達到該區縣(自治縣)當天同一面試組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方為合格。
(三)考察和資格復審
各區縣(自治縣)必須嚴格按照《重慶市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量化考察實施辦法(試行)》實施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廉,考察結果量化計分,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按報考同一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35%+考察得分×15%,計算結果出現小數,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并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考察得分高低、面試得分高低、筆試得分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
各區縣(自治縣)在量化考察的同時,按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體檢。
(四)體檢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定和渝人發〔2005〕25號文件的要求,由各區縣(自治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中,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積極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
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經重慶市公務員局同意,可按報考同一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員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本公告確定體檢人員的原則處理。
(五)公示
公示由各區縣(自治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同時通過張榜和網絡同時組織實施,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招錄區縣(自治縣)、招錄職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所任職務、任職年限、綜合成績等。張榜公示地點為擬錄用人員所在區縣和原工作鄉鎮(街道)。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六)錄用審批及待遇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者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明確填寫錄用鄉鎮(街道)后報重慶市公務員局審批錄用為公務員,享受相應待遇。錄用審批前,若出現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考條件、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其缺額經重慶市公務員局核準,可按報考同一區縣、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原則處理。新錄用的公務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從考生到招錄單位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鼓勵和引導錄用為公務員的村(社區)干部繼續留在村(社區)工作。
四、紀律要求
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錄公務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各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報各項資料,積極參與公平競爭,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或錄用資格。各級組織、人力社保部門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切實樹立依法辦事的觀念,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0年各區縣(自治縣)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錄公務員職位一覽表
2.2010年各區縣(自治縣)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錄公務員報名匯總表
3.重慶市少數民族地區名單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3:
重慶市少數民族地區名單
一、少數民族自治縣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
二、少數民族自治鄉
萬州區恒合土家族鄉、地寶土家族鄉
云陽縣清水土家族鄉
忠縣磨子土家族鄉
巫山縣紅椿土家族鄉、鄧家土家族鄉
奉節縣云霧土家族鄉、龍橋土家族鄉、長安土家族鄉
武隆縣石橋苗族土家族鄉、文復苗族土家族鄉、后坪苗族土家族鄉、浩口苗族仡佬族鄉
三、比照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民族優惠政策的地區
黔江區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