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洱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為切實維護邊境地區持續穩定,普洱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1028名(瀾滄縣227名,孟連縣227名,西盟縣252名,江城縣322名)?,F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邊境管控專職輔警的身份
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是根據邊境管控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聘用,主要從事邊境地區治安管控工作的專門人員,邊境管控專職輔警不占用公安政法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合同簽訂和待遇保障
聘用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2年一定,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工資按照該崗位全額工資80%計發,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續簽、變更或終止勞動合同。
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工資為每月人均3700元,由省財政統一保障,按月撥付,并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專職輔警工資主要由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構成。其中,基礎工資初次按不低于1500元確定,崗位工資結合專職輔警工作性質、工作時長、勞動強度和職業危險性等崗位性質,初步分兩類核定崗位工資標準。
一類專職輔警:一線檢查站和農村、山區邊防派出所輔警,崗位工資初次按不低于900元確定。
二類專職輔警:二線檢查站和城區邊防派出所輔警,崗位工資初次按不低于600元確定。
三、招聘資格條件
邊境管控專職輔警的招聘堅持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進行。非經國家規定的人民警察錄用程序,邊境管控專職輔警不得轉錄為人民警察。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2000年9月1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18年9月即可上正常班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報考條件,出具有效學歷證明可以報名,但在2018年年內需提供畢業證原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7、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報名程序
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本人可前往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思茅區北部行政區普洱市公安局新辦公樓二樓大廳),瀾滄縣、孟連縣、西盟縣、江城縣公安局政工室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一)崗位查詢
招聘考試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待面試結束后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詳情請關注“普洱警方訂閱號”、 “普洱警方”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二)現場報名流程
現場報名流程為:自行下載打印《普洱市公安機關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招聘報名表》(登錄普洱長安網www.pecaw.gov.cn下載)填寫→本人隨身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報名點報名→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將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交工作人員審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2)同時提交以上證件及材料復印件(A4型紙)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三)資格審查
由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瀾滄、孟連、西盟、江城縣公安局政工部門負責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
資格審查解釋權:由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四)崗位設置
具體崗位設置根據面試合格人數進行設定,女性崗位人數不超過總人數的15%。
(五)崗位調劑及裁減
每人限報1個崗位,普洱市公安局根據報名和面試情況對全市崗位進行調劑和裁減,如若考生不同意調劑和裁減結果,取消報考資格。
五、考試
(一)體能測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照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標準開展,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試時間:8月14日開始(具體時間詳見公告)
測試地點:普洱市思茅區倚象鎮普洱市公安局訓練基地(考生自行前往)
(二)面試
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招聘面試方案由普洱市公安局統一制定。2018年普洱市公安機關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所有崗位必須進行面試,面試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由普洱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公告方式進行通知。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結束后,根據實際崗位數,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進入體檢和政審。
六、體檢和政審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政審
本次招聘公安機關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政審工作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縣(區)公安局具體負責考生的政審工作。
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從該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和政審。
七、崗前培訓
政審和體檢合格的考生參加崗前培訓,培訓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名單請關注“普洱警方訂閱號”、 “普洱警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九、浪費考錄資源行為和自動放棄的處理
參與體能測試但未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但未參與后續體檢和政審環節、未按規定到招聘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參照相關規定處理,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普洱市公安機關輔警崗位。
十、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參加普洱市公安機關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考試的考生應保持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同時積極關注“普洱警方訂閱號”、 “普洱警方”微信公眾號的公告信息;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或不關注所發布的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各招聘點聯系人及電話
普洱市公安局
白 董 13887990506 0879—2159225
周渝阜 13987991636 0879—2159225
李 泉 13987902355 0879—2159225
鄧樂靈 13987900101 0879—2159225
高 帆 13908791146 0879—2159225
徐志宏 13887954465 0879—2159225
報名地點:普洱市公安局二樓大廳(思茅區西盟路1號)
江城縣公安局
黃初勇 13987936593 0879-3722937
報名地點:江城縣公安局政工室
瀾滄縣公安局
刀永勛 13578187229 0879-7224558
報名地點:瀾滄縣公安局政工室
孟連縣公安局
李 杰 13908798106 0879-8720656
報名地點:孟連縣公安局政工室
西盟縣公安局
李 飛 13887988517 0879-8342880
報名地點:西盟縣公安局政工室(西盟縣勐梭路361號)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公安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公安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普洱市公安機關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招聘工作,邀請市紀檢監察、人大、政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監督檢查。
附件:
2、《2018年普洱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考生誠信承諾書》
普洱市公安局
2018年8月3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