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主導”與“市場化”對立?
有觀點認為,中國應由政府撥款,建立以“廣覆蓋、低成本”為原則的全民健康保障體系。還有人強調,衛生醫療領域要強化政府責任,包括強化政府的籌資和分配功能以及政府全面干預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的功能。與之相對立,一些學者主張以市場為主導,認為醫療改革的最佳模式應是由政府負責籌措基金,而醫療服務的提供則應盡量由管理有序的市場競爭來完成。
新醫改方案認為,在公共衛生領域,政府理所當然要承擔主要責任,應該采取公共體制,由財政來籌集資金,由政府來主導;在醫療領域,不管從現實條件來看(我們有國有醫院,也有非國有醫院),還是從國際經驗來看(國外也分營利醫院和非營利醫院),都應該采取混合體制,既要有政府籌資興辦的醫療機構,也要有非政府籌資的醫療機構;在藥品生產流通領域,藥品的生產和流通應該主要交由市場來解決,而政府主要對準入資格、價格和質量標準等進行監管;在醫療保障領域,可區分不同層次,醫療救助、社會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分別由政府承擔、國家集體個人分擔、個人承擔市場運作。
二、發展公立醫院還是非公立醫院?
發展公立還是非公立醫院問題是醫療服務市場發展的方向性問題,也是治理醫療服務市場的策略性問題,發展公立或非公立醫院之間的選擇會對未來多種所有制并存的醫療機構格局產生重大影響。有人認為,公立醫院是醫療市場的主體力量,公立醫院的發展關系到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雖然目前面臨許多問題,但不能因此放慢公立醫院的發展步伐[。另有人提出,應大力促進非公立醫院的發展,認為現在“看病貴”并非是市場競爭過度,而是市場競爭不足,所以要引入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參與醫療市場競爭,提高效率,降低價格。
新醫改方案認為,既要改革公立醫院,也要同步改革非公立醫院,建立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如果沒有一個規范的、良性競爭的市場環境,也就無法通過改制將公立醫院推向市場。改革是手段,不是目的,形成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良性競爭關系,通過競爭達到資源優化配置和提高效率才是目的。應當通過制定醫療機構發展的產業政策,鼓勵非公有制醫療機構進行集團化、規模化和連鎖化經營,引導社會投資,彌補財政對醫療系統投入的不足,促進非公有制醫療機構發展,滿足不同層次群體的醫療和健康需求,為公立醫療機構更好服務創造條件。
三、新醫改怎么處理好藥價和醫價的關系?
有主張“政府主導”的人認為,醫療服務價格應能保證民眾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應由政府買單。也有人提出,降低藥品價格要依靠對醫院的合理補償機制,其中政府放開醫療服務價格是可行方案新醫改方案透露要適當提高醫療服務價格,逐步消除以藥養醫。醫和藥是醫改的關鍵,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管制具有“氣球效應”,改革很復雜,難度也很大,不僅涉及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機構改革、藥價管理和費用分擔機制調整,也涉及醫療機構和整個藥品產業的發展。新醫改方案認為,醫療服務價格長期以來背離基礎價值,從長期來看應該解決價格扭曲問題,否則醫療服務和護理的質量難以提高。但是目前首要的是把藥價降下來,藥價降下來以后,醫療服務價格才能適當上漲,醫藥價格結構調整才能進行。
2011年山東公務員申論熱點:醫療重要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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