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決定,組織實施2007年下半年公開招考各級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本次招考公務員53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216名。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一步改進考務工作,方便考生報考;完善考試內容,注重能力測查;規范考察方式,側重現實表現;強化考錄工作各環節監督檢查,增強考錄工作透明度,不斷提高考錄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與業務素質。
二、招考對象及招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 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4.在2005年、2006年以及2007年上半年公開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考辦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會同招考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一)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
本次考試報名與繳納考試考務費均在網上進行。
網址:www.tjpnet.gov.cn/servant。
報名時間:2007年10月9日8:00開始至10月15日18:00結束。
繳費時間:2007年10月9日8:00開始至10月17日18:00結束。
招考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考生報名后48小時之內給予答復。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低于1:3比例的不能開考,并相應調減招考計劃。各單位不得限制報考人數,不能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明確告知不同意報考的原因。對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的人員,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
市人才考評中心負責網絡報名、繳費的具體實施工作。對通過資格審查并繳納考試考務費用的報考人員發放準考證,組織相關考試;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具體辦法是: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報名大廳現場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二)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報考市級機關和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考生,如沒有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也沒有通過大學外語四級或博思職業英語三級考試,需加試外語(英、日、俄語任選一種),外語成績不計入總分,但須達到60分合格標準。
(三)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07年11月4日。
(四)面試科目
考生以筆試成績排序,按職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包括結構化面談和專業考試。結構化面談和專業考試滿分各為100分,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其中,結構化面談的單科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招考機關根據職位需要,可以進行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的科目、方式、時間和地點以及具體的組織工作均由各招考單位確定和負責。
面試時間另行安排。
四、錄取辦法
(一)體檢
考生通過面試后,按筆、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總成績排序,按職位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統一組織實施。
(二)考察
招考單位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根據擬錄用的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三)公示
各招考單位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對擬錄用的人員,要在天津人事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要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經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批準,與公務員招考一并進行。
本次招考的相關信息以及筆試、面試成績等,均可在天津人事信息網查詢。
市招考工作監督電話:23325867 23326074
2007年9月27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