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4名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社局同意,我校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專任教師。現將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6.身心健康,適應教學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試講、面試、考核及體檢、公示及聘用等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7月17日到7月26日
2.報名方式
(1)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請應聘者登錄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官網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報名表》,個人簡歷表,發送到學校郵箱(xnzyrsc@163.com),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2)現場確認時間為考試前一天: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同時下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到咸寧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進行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形式
采取筆試、試講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都按照百分制量化評分,然后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講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30%。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
試講: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生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考察。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綜合分析能力等。
3.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地點及各環節考試成績在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網上進行公布,請應聘者注意關注。
4.考試程序
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都參加筆試和試講,按照筆試和試講的折算后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引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咸寧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和咸寧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一樓大廳發布公告。
如有入圍面試環節的考生放棄面試,需提供書面放棄說明,按照該崗位筆試和試講綜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體檢與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講成績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咸寧市中心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咸寧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辦理上編手續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績效工資等待遇。
咨詢電話:0715-8217035(學校人事處)
舉報電話:0715-8217055(學校監察處)
咸寧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7月16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