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廣西各級黨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以下簡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組織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2018年度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全區14個設區市(以下簡稱“市”)和17個自治區直屬機關共計劃招錄公務員809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和報考海監(漁政)船員、鄉鎮職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寬由招錄機關決定;
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含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下同)招錄的職位,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2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一線人民警察職位和市級以下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下同)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2年3月13日至2000年3月13日期間出生);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的職位,學歷放寬到高中、中專;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生和學歷為高中、中專、大專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者戶籍必須為廣西;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生須在2018年3月13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八)具備招錄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職位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附件1)。
(九)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五種情形之一:
1.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的工作經歷。
2.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
3.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5.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
全日制或者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十)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職位和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分別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職位的,須服務滿2年且在崗或者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其中,參加區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生源地或者戶籍必須為廣西。“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2.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須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者村委會主任滿3年(含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累計滿3年)且在崗,只能報考工作地所在縣(市、區)(以下簡稱“縣”)的職位,不能跨縣報考。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6.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已報名參加2018年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考職位的人員,不得報考本次公安機關招考職位。報考人員中已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考體檢的,視為放棄本次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退、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8年3月1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從2018年3月12日起,可以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gxhrss.gov.cn)、廣西公務員局網(www.gxgwyj.gov.cn)、廣西人才網(www.gxrc.com)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計劃表》所列資格審查單位聯系。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報名期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每天上午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公布相關報名信息,供報考人員參考。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8年3月13日8:30至3月19日17:3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理解職位資格條件,認真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報名時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時,需由個人向所在鄉鎮黨委提出報名申請,經鄉鎮黨委審核推薦、縣級黨委組織部資格預審合格后,方可在網上報名。
2.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3月13日8:30至3月21日17:3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在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2日內,資格審查單位將提出審查意見)。2018年3月13日8:30至3月19日17:30期間,報名確認前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職位;報名確認后尚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者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資格審查單位負責解釋。
(三)網上交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報名系統交費。未在規定時間內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公共科目筆試考試費為86元/人。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免交筆試考試費。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進行交費,再于2018年4月13日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考試地點所在的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
網上交費時間:2018年3月13日8:30—3月22日17:30。
(四)職位改報
計劃錄用人數與交費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1:3方可開考,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以下職位可按實際交費人數開考:
1.《計劃表》中明確的緊缺職位(以下簡稱“緊缺職位”);
2.專設的殘疾人招考職位。
報考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查且交費成功,但所報考職位因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而取消招錄計劃的,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2018年3月27日8:30至17:30期間改報其他職位,并在2018年3月27日8:30至18:3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在廣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其中參加專業科目筆試的,還須打印《專業科目筆試準考證》。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8年4月9日8:30—6月24日8:30。
筆試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三、筆試
(一)科目和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論科目采取分級分類考試,《計劃表》中機構層級為市級以上的職位和全區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以下簡稱“A類職位”)使用A卷;《計劃表》中機構層級為縣級以下的職位(以下簡稱“B類職位”)使用B卷。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筆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和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兩個科目,分值各100分。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的人員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范圍詳見《2018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考試大綱》(附件2)。
(二)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A/B卷)
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測驗
下午 14:00—16:30 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具體安排為:
下午 14:30—16:30
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需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的職位,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筆試地點統一設在南寧市。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
報考人員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或者通過撥打中國電信號碼百事通電話(114服務熱線或者118114服務熱線)語音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劃定,并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及成績查詢時間:2018年5月上旬。
四、面試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審查
面試入圍人選分兩批產生,一并參加面試。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需體能測評合格才能進入面試。
1.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審查
面試實施機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測驗成績+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實施機關通過規定網站發布資格審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并通知面試入圍人選傳真或者郵寄本人報名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發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已進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第二批職位的報名。
報考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由面試實施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發布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時間:2018年5月15日前。
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2018年5月14日8:30—6月24日8:30。
2.第二批職位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確定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公布因無人報考或者達不到開考比例而空缺的職位計劃,組織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的報考人員進行第二次網上報名(以下簡稱“二次報名”)。
原報考A類職位的人員,“二次報名”時只能報考A類職位;原報考B類職位的人員,“二次報名”時只能報考B類職位。原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職位的人員,“二次報名”時只能報考本縣同類職位。
“二次報名”結束后,招錄機關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報名系統自動排序)進行資格審查,當計劃錄用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到1:3的比例后(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其余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中發布。
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名單公布和遞補規則等與第一批做法相同。
發布第二批職位招考公告時間:2018年5月21日8:30。
第二批職位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5月21日8:30—5月22日18:00。
第二批職位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5月23日8:30—18:00。
發布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時間:2018年5月25日前。
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2018年5月25日8:30—6月24日8:30。
(二)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面試實施機關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者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發布面試公告的時間:面試前一周。
(三)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面試實施機關將現場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原則上,2018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15日,逾期將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在面試前的3天內進行。
(四)實施面試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期間,報考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
公共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組織專業面試的職位,專業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公共面試成績×60%+專業面試成績×40%。公共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能參加專業面試。
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2018年6月21—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招錄機關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的職位以公共基礎知識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人選,其他的職位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人選(下同)。
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情形的,應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實施體檢和考察
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按規定實施體檢。體檢嚴格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考察由招錄機關或承擔錄用考察工作的單位(部門)進行。考察按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按照好干部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而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體檢和考察時間:2018年7月中旬前。
六、合并職位的崗位選擇
報考合并職位的人員在體檢、考察完成后進行崗位選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考生因懷孕未完成體檢的,一并進行崗位選擇。合并職位中屬通過“二次報名”進入崗位選擇的考生,須在第一次報名入圍的考生選擇完崗位后,再進行崗位選擇。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崗位選擇前放棄的,依次遞補,直至合格人員全部選擇完畢。崗位選擇后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崗位選擇時須執行任職回避規定。
七、公示和錄用審批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經單位黨組(黨委)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規定的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他職位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公示時間:2018年7月底前。
錄用審批時間:2018年8月底前。
八、人民警察錄用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需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體能測評前,體能測評實施機關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網站上發布體能測評公告。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或者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報考緊缺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三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體能測評結果當天公布。
發布體能測評公告時間:2018年5月28日前。
體能測評時間:2018年6月5日前。
九、相關政策
(一)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照顧加分,分值為3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二)根據《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601號),烈士子女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三)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2號),退役士兵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四)鼓勵招錄機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優秀志愿者。
(五)市級以下機關新錄用公務員符合所在市、縣高層次或者緊缺人才引進政策條件的,各市、縣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政策,給予享受人才引進相關待遇。
十、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供招錄機關錄用考察時參考。
(一)發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發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三)報考人員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或者報考合并職位并在選擇崗位后放棄的,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四)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報到被取消錄用的,以及報到后在試用期內無故放棄的,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錄用的,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處理。筆試后,報考人員作答情況將交由國家鑒定機構進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為雷同卷的人員,將取消其考試成績。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報考職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咨詢與監督電話等詳見附件3。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