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二)
按照《山西省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的公告》要求,現將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的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按照《山西省2011年黨群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的公告》要求,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七天,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公示結束后,不再受理監督舉報。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被錄用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空缺職位不再遞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與原單位之間簽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三、本次公示的省直單位包括省委老干局、省委黨史辦;市包括太原市、長治市、晉城市、運城市,其中,長治市壺關縣信訪局職位1因有人員遞補尚未完成體檢考察,待體檢考察結束后與剩余單位一起公示。
四、公示時間:2011年12月23日——2011年12月29日
監督舉報電話:
省委組織部 0351-4019351
省委紀檢委 0351-4045355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擬錄用人員名單(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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