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創新型國家,建立強大的自主創新體系,最關鍵的環節和最核心的內容就是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創新型人才隊伍。
從中國當前現實來看,培養創新型人才,需要系統化的制度體系,并有必要將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體系用于培養創新型人才的實踐中,逐漸形成一種培養創新型人才并使之實現價值、發揮才能的長效機制。縱觀國內外培養優秀創新型人才的經驗可以發現,一個創新型人才的成長,需要以理想為動力,知識做基礎,制度成保障。創新型人才培養需要掙脫傳統觀念束縛,創新工作思路。
正確認識創新型人才,摒棄創新型人才“應該怎么樣”的假定,對于創新人才培養尤為重要。創新,不是少部分人的獨有權利,而是人人可為的事業,每個人皆具有創新潛能。只有科學認識并尊重創新型人才的特點,并設計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真正實現“激活”創新型人才的目的。
營造寬容錯誤、尊重個性的良好社會氛圍,允許有紀律的創新自由,提供制度保障讓一切創新充分涌流。建立并實踐甄選實績化、職責崗位化、發展業績化、管理制度化、利益共同化、薪酬市場化、保障社會化、組織目標與個人價值協同化等“栓心留人”的制度體系,在培養、使用和評價創新型人才的實踐中真正強調并體現品德、能力和業績本位。
為創新型人才提供展示才能的事業舞臺,尋求創新型人才與國家、組織之間“價值共鳴、遠景共建、事業共干、發展共求、利益共享”的發展紐帶和利益共同體,建立良好的心理、情感和價值契約。在這種鼓勵機制的建設中,激勵政策創新發揮著重要作用。
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研究表明,一般情形下,人才僅能發揮其能力的20%-30%就可以保住飯碗,而受到充分激勵的人才其能力可發揮至80%-90%,甚至更高,即同一名人才所發揮的作用相當于激勵前的3-4倍。
人才,尤其是創新型人才,作為獨立、理性、自主的個體,是典型的“知識型員工”,對于創新型人才而言,獲得成就感、實現自我價值、得到社會認可、有個良好的職業發展和事業舞臺,可能才是最為重要的激勵措施。因此,在落實物質待遇的同時,應營造良好的、互動的、合作的、協調的、健康的法制環境、工作環境和人文環境。
查看:內蒙古黨政群機關2012年錄用公務員公告|招考簡章|職位表|報名入口|專題
編輯推薦:
內蒙古2009-2011年公務員申論、行測真題匯總
2012年內蒙古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預測試題匯總
中大網校全新推出考試應用平臺>>
在線模場|章節練習|資訊訂閱|免費課程|你問我答|每日一練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