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年初遼寧東港市80后女副市長董海濤被質疑受到非正常提拔以來,全國各地陸續曝光了多名類似的被“火箭式提拔“的官員。很顯然,這一現象已發酵為不能不正視的公共事件。
這些被媒體曝光的“火箭式提拔”案例,多數發生在湖南省。就在數天前,微博還曝料了30歲的石門縣委副書記劉瓊及其曾任常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父親。此事還在熱炒之際,又有網帖質疑岳陽市華容縣28歲的女副縣長趙群子升遷神速。據稱,趙的舅舅為現任岳陽縣縣委書記毛知兵。聯系起此前湖南出現的多名類似官員,如湘潭縣27歲的副縣長徐韜、耒陽市32歲的副市長王卿、21歲就擔任湘潭市岳塘區發展改革局副局長的王茜、參加工作4年就被破格提拔為衡陽市雁峰區副區長的朱松泉、父親和岳父大人都在稅務機關任職的衡陽市地稅局雁峰分局“神童”副局長張湘東等。這是發人深省的現象。
人們對“火箭官員”的質疑,大多涉及他們的年齡、閱歷、文憑或者家庭背景。年齡、閱歷和文憑都是客觀易見的東西。過于年輕,生活歷練自然就不夠,學歷也不可能過高,民眾的懷疑自然有道理,徐韜案就明顯暴露出這方面的問題。家庭背景特殊,更是上述“火箭官員”的一大特色。市長的女兒當了副市長,副縣長的兒子還是副縣長,如此“世襲魅影”,加上年紀輕輕,又豈能不使人生疑?事實上,這種平步青云的好事,落在普通人家孩子身上的,極少極少。
“火箭式提拔”現象的出現,與一些地方在干部選拔過程中信息欠公開、程序欠透明有關。“德才兼備”是黨和政府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根本標準。有些人真的德才兼備,群眾有口皆碑,這樣的人才怎么破格,怎么公開,都不會受到質疑。相反,對于那些民眾并不熟悉卻可能被破格任用者,唯有讓他們的晉升通過公正公開的程序進行,方可在任用后不受或者少受質疑。即使民眾一時無法弄清其德與才的真偽,但對“破格”程序是否“合法”,還是有辨別力的。
目前,多數地方干部的任前公示成為程序公正的基本途徑,而公示的范圍、時間和內容卻是有限的。從對“火箭官員”事件的官方回應來看,很多回應聲明當事人“很優秀”,但憑借有限的學歷與閱歷、蜻蜓點水式的“多崗位鍛煉”,他們究竟能做出多少優秀事跡呢?湘潭縣副縣長徐韜在郴州參加公選卻在湘潭被錄用,錄用時還是湘潭大學的全日制研究生,這樣的用人,得何等優秀才行?公開干部信息,最起碼是公開個人簡歷,耒陽方面以換屆人員變動多、信息審核任務重為由,說明女副市長個人簡歷一直未在當地黨政門戶網公布。如此藏著掖著,何以顯示副市長德才兼備啊?
同樣,還有家庭背景要不要公示的問題。在選拔任用干部時,不公開家庭背景,已成一個并非刻意隱瞞的官場潛規則。但如今,民眾對政府行為的透明度要求越來越高,官員的選拔任用應順勢而動,否則會給民眾“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印象。況且,現代政治原本不能回避家庭背景,就像官員財產公開是時代發展的大趨勢一樣,逐漸試行官員家庭背景的公開,顯然更有益于當代中國官員倫理制度的建設。因為越不公開,越容易遭受質疑,而事后的質疑比事前的質疑更危險,糾正起來也更難。
當然,不是說年輕者不能破格做官,也不是說官員家的孩子不能做官。但破格提拔只能是嚴格受限的極少數例外。《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當然規定了“應當注重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干部”,但“年輕化”和“破格”不能成為不守規則的借口,更不能成為任人唯親的擋箭牌。公務員晉升,尤其不能一次又一次地以“年輕化”為由予以破格。
歸根到底,“火箭式提拔”官員的現象嚴重違背了選拔和任用官員必須堅守程序正義的法治原則。偏離程序正義原則選拔任用官員,必然帶來吏治的腐敗或官員無為,而吏治腐敗與官員無為,是國家治理的大敵,而且,其危害隱蔽而深遠,必須加以警惕。
最后,我們不由得再問一下,一些地方被火箭式提拔的官員還“潛伏”有多少?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是否應該做深刻的反省,并切實承擔起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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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