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組織實施2007年上海市各招錄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0年12月8日至1988年12月8日);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經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7、 具備擬擔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8、 對上海市某些緊缺急需的專業性職位,面向外省市招考優秀社會人員,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條件;
9、 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鎮、街道、居委會、村委會以及企、事業單位從事社區黨建、社區服務、信訪接待、住房動遷、注冊登記、執法檢查、勞動生產、教學科研等一線的工作崗位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和地方公務員考試中被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 考試報名辦法
(一) 報考職位查詢
2007年上海市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錄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從12月4日起可通過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進行查詢。
(二) 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筆試報名時間為2006年12月8日至14日。報名網址為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
2、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可任選一門或多門專業考試科目,但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就可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的時間是2006年12月8日9:00至12月15日12:00。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1月1日9:00至1月5日18:00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考生持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后,憑本人報名序號,于2006年12月14日下午14:00-16:3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近斜土路)辦理減免手續。
三、 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大綱 專業科目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
1、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1月6日。
專業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綜合管理、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等六大類。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1月7日。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可于2007年2月15日通過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或聲訊電話(95001966)查詢。
3、筆試成績合格者,于2007年3月1日至3月6日參加本市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機關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招錄機關的面試。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總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五、面試
各招錄機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職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選與擬招錄職位數不足1:3比例的,由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同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統一調劑。
面試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機關規定的證件。缺少上述證件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
六、 體檢和考察
通過面試的人員將參加由招錄機關組織的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將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到指定的本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對公安、司法等機關的職位有特殊要求的,還須進行體能測試。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將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
七、錄用和聘任方式
經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在試用期內必須接受公務員的初任培訓并通過考試,同時應參加職業英語和普通話測試。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內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煉一年。
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實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聘任期間履行合同規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雙方即解除聘任關系,不再履行書記員職責。
八、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上海市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九、招考咨詢與監督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考務問答、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35381、64378292
考務咨詢電話:640490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64439515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16轉5轉1
監督電話:64333743
各招考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系人詳見《2007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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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