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哈爾濱市司法局所屬監獄勞教所
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公告
為滿足哈爾濱市司法局所屬監獄勞教所補充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實施哈爾濱市司法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及發布方式
哈爾濱市司法局2011年度計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40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即日起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上發布具體招考計劃及招考條件。
二、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2009、2010年畢業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2、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力;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前,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9)具備報考監獄勞教部門規定的人民警察年齡、身體條件及政審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三、報名方法
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報名、照片傳遞、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一)職位查詢
招錄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考簡章。報考人員從即日起可以通過登陸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的網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進行查詢。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8月19日至8月23日,網上報名結束后于2011年8月30日至31日部分職位進行現場報名資格條件確認,不合格者可改報其它招考單位,現場確認的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在網上另行公告。
本次報名網址是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和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報考人員可在2011年8月19日8:30 -至8月23日18:00期間登陸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按要求提交報考申請、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可在網上查詢)。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期間登陸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有爭議的,可按管理權限申請仲裁。報名資格審查仲裁裁決結果在第二日內通過網絡通知考生。
3.繳費確認。考生在2011年8月19日至8月24日期間通過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陸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通過指定銀行在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程序結束。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2011年9月12日至9月16日,考生憑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打印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 哈爾濱市司法局咨詢電話:0451-85891015,政策與技術咨詢電話:0451-87130125。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3)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資格復審和錄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5)司法部門部分職位對身高、體重、視力的要求標準和體能測試標準將按有關規定執行。
(6)對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5倍的職位,原則上縮減或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
四、招考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嚴格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一)筆試。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200分。
筆試科目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參考。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兩科筆試時間擬定在2011年9月17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宜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二)面試。面試形式、內容和組織原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面試前由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主管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及相關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并進行身高、體重、視力的目測。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應報請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經同意后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資格確認的具體時間將在網上公告。在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時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將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條件不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篩選原則。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筆試單科成績為零分,不能進入面試。
面試后,將筆試總成績與面試成績累加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分別依次以面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由哈爾濱市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會同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下發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稿)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五)公示及錄用審批。用人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由哈爾濱市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統一進行錄用前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度哈爾濱市司法局所屬監獄勞教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簡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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