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官員的監督是否有效、精準,對公權力的運行是否有及時、威嚴的糾錯、追究、問責機制,不僅是根治官員腐敗的唯一路徑,更是鏟除夫人腐敗、子女腐敗、秘書腐敗、司機腐敗等等“身邊人”腐敗的唯一法寶
因為兒子、司機等“身邊人”惹事,山西公安系統在過去一年多,多名廳局級干部被輪換、調離、免職。記者從山西獲悉,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李太平已被調離公安系統,平調至其他部門任職。這是繼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蘇浩、李亞力之后,第三位離開公安系統的廳級官員。山西省內流傳的消息是,李之所以被調離,與2012年8月其司機鄭斌駕車當街殺死一名太原市民的惡性事件有關(1月10日《南方都市報》)。
歷史竟是如此地相似。“身邊人”有疾而導致官員“出事”,山西省公安廳的這三位副廳長真可謂是典型的“標本”——2011年11月,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蘇浩調任山西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原職由李亞力接任。而之前的2011年9月,奧迪司機蘇楠、李雙江之子在北京海淀一小區打人,蘇楠接受訊問時自稱是蘇浩之子。蘇浩因此陷入輿論漩渦被調離公安系統。李亞力接任一年后的2012年12月,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決定,停止李亞力的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接受調查;免去其太原市公安局黨委書記職務,由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柳遂記兼任。而李亞力被免職與其子李正源涉嫌醉駕毆打執法交警相關。而最近的李太平調離公安系統,亦是其司機鄭斌當街殺人而起。
兒子、司機等等領導的“身邊人”,可把一任接一任的領導給害慘了。可是,管好、管住“身邊人”,一直是黨紀國法對官員三令五申的要求,因為你手中握有權力甚至是很大的權力,對于這些“身邊人”,管好、管住是作為一個官員必須盡到的義務和權利,“身邊人”出了事,你當然難辭其咎。
但現實就是那樣“蒼白”,這幾年來,領導干部“家里人”、“身邊人”頻頻出事甚至是成為腐敗的“中堅力量”早就不是新聞,更成為當前違法亂紀、腐敗犯罪的一個顯著特征。夫人腐敗、子女腐敗、秘書腐敗層出不窮,而一些領導干部的司機參與腐敗犯罪更是“不甘落后”。近幾年,一些領導司機憑借其為領導服務的特殊身份,逐漸分享部分權力資源,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犯罪,一種新的腐敗群體正在滋生。
去年年底,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楊勝華宣讀了終審裁定結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判決,楊勝華因貪污罪、挪用資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楊勝華何許人也?他就是溫州“女巨貪”楊秀珠的原司機,楊勝華涉案時被指控涉嫌貪污2700余萬元,挪用資金4300余萬元!
顯然,管好、管住“身邊人”,其唯一的前提當然是領導首先要管好自己。綜觀很多腐敗大案,我們會發現,“身邊人”出事涉案,常常會拔出蘿卜帶出泥。因為子女、配偶、司機涉案而牽出領導腐敗問題的,那是大概率的事情,有的時候是領導收大錢,司機等“身邊人”收小錢,正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領導不以身作則甚至貪贓枉法,“身邊人”自然是近墨者黑。所以,“身邊人”有疾,病根必定在領導身上。如果一個官員廉潔自律,管好“身邊人”自然是底氣十足;反之,不是同流合污就是上行下效。
所以,所有的一切又都歸根于我們一直憧憬的對權力監督的期盼。對官員的監督是否有效、精準,對公權力的運行是否有及時、威嚴的糾錯、追究、問責機制,不僅是根治官員腐敗的唯一路徑,更是鏟除夫人腐敗、子女腐敗、秘書腐敗、司機腐敗等等“身邊人”腐敗的唯一法寶。
編輯推薦:
內蒙古2009-2011年公務員申論、行測真題匯總
2012年內蒙古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預測試題匯總
中大網校全新推出考試應用平臺>>
在線模場|章節練習|資訊訂閱|免費課程|你問我答|每日一練
查看報考指南:公務員考試流程 報名時間 成績查詢一覽
歡迎進入公務員考試討論小組共商過關大計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