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考試公務員考試內容暫未公布,參考2018年海南省考試公務員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和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甲類職位筆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乙類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科。
2.專業科目筆試: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職位需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
3.筆試時間:2018年4月22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甲類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60%+申論成績×40%
乙類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
公安甲類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成績×30%
公安乙類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60%+公安專業成績×40%
海南生源(或海南戶籍)的黎族、苗族、回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市、縣,省垂直管理單位駐少數民族市、縣直屬單位,省直單位駐少數民族市、縣所屬單位的,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給予加分。
5.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根據筆試成績情況,按照四個類別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確定為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少數民族市縣;③其他市縣;④省直單位(含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第一、第二分院)。
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黨建網(南海先鋒網)發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名額,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招考名額與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按以下辦法計算:招考名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考名額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招考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入圍面試比例按《職位表》(附件3-7)所設比例確定。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黨建網(南海先鋒網)發布。
4.面試合格分數線按照四個類別分別劃線:?確定為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50分;?少數民族市縣55分;③其他市縣60分;④省直單位(含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第一、第二分院)65分。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排列;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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