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二:“政府采購”過程中的有效監督問題
一、關于該社會問題的解決對策,結合國內的主流觀點,戴斌老師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1)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將政府采購預算與部門預算融合為一體。各預算單位應隨同部門預算一起統一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與部門預算形成統一的整體,明確政府采購范圍、采購標準、采購時間、資金來源、采購方式。
(2)政府采購預算要經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從而可以約束政府采購行為。
(3)增強透明度,公開政府采購信息。
一是公開法規政策。讓政府采購當事人及時把握采購法律、法規、政策,讓政府采購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確保采購活動公開、公正、公平,維護好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公開采購程序。從采購預算、采購計劃、采購公告發布、評審辦法、評分標準、供應商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堅持簡捷公開,手續齊備,程序合法,規范運作,杜絕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貪污腐敗等行為。
三是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接受公眾監督,也為供應商維權提供必要依據,保證采購活動的合法、有效。
四是公開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加強對集中采購機構的業績全面考核考核,定期如實公布考核結果。
五是公開曝光不法行為。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的違法違規行為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讓腐敗分子無處藏身,增強法律的震懾力,維護政府采購的權威。
六是公開投訴程序及處理結果。一方面為供應商創造合理投訴渠道,公開投訴信箱和電話,保證正確投訴,另一方面及時處理,給投訴的供應商一個滿意的答復,實現投訴處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公開化,維護好供應商的正當權益。
(4)建立健全的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采購績效評價標準,考核政府采購政策落實情況。再者,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對采購市場需求、資金使用效益進行科學的績效評價,為采購數據信息的利用和信息資源開發、為采購決策和政府決策提供了準確資料,為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調節國民經濟運行,支持國內企業發展提供了決策依據。
(5)健全法制,強化制約。國家應以《刑法》、《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合同法》、《反對不正當競爭法》為準繩,健全法律法規,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在立法上明確界定腐敗行為,嚴懲不怠,根除其滋生的土壤,促使供應商誠信合法經營,從而強化對政府采購行為的法律制約,增強法律的震懾力,讓政府采購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違法必究,以營造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市場環境,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加強法制宣傳,提高震懾力。各級政府及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要提高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水平,向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廣大供應商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社會各界對政府采購工作的認識,重點宣傳商業賄賂行為違法的后果,結合典型案例,實行警示教育,以案釋法,做到警鐘長鳴,使政府采購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7)加快政府采購網絡化建設。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成果,大力推行電子采購制度,將政府采購網絡建設全部納入“金財工程”系統建設,以建立政府采購信息網、管理網、電子商務網,逐步實現政府采購管理網絡化,將政府采購網絡管理系統延伸到各預算單位,從而實現政府采購網上采購、網上開標、網上評標、網上交易,提高政府采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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