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上海市公務員錄用考試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已結束,現有部分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根據《2011年度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調劑的方式補充面試人選。現將調劑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劑的原則和條件
(一)已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二)參加調劑的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調劑職位;
(三)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四)申請調劑的考生筆試成績應當達到上海市2011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各類別規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
二、調劑程序及資格審查
調劑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進行:
(一)查詢調劑職位。考生從4月21日9:00起,可登錄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查詢調劑職位、調劑人數、報考資格、招錄機關聯系方式等。
(二)報考調劑職位。考生從4月21日9:00至23日18:00,可登錄“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選擇并報考調劑職位。考生報考資格未審核之前,考生可撤銷所報職位并重新報考;考生報考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結合自身情況再次報考職位。
考生對調劑職位所需基層工作最低年限、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招錄單位咨詢電話詳見上海“21世紀人才網”《2011年度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三)調劑職位的資格審查。從4月21日9:00至24日18:00,招錄單位根據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經資格審核不予通過的人員,應明確說明理由。
(四)確定調劑職位面試人選。通過調劑職位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職位調劑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調劑人選因筆試成績相同超過職位空缺名額的,一并進入面試。
(五)統一調劑。面向社會的調劑工作結束后,進入面試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的招考職位,根據考生個人資格條件,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在本市跨部門、跨地區的同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符合招錄職位基本要求的人員中進行統一調劑。
(六)調劑后,個別招考職位面試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時,招錄單位應組織現有的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擬錄用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3左右。
三、查詢和公布調劑結果
4月29日12:00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統一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考生可登錄上海“21世紀人才網”查詢職位調劑結果。
上海市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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