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就我總站面試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考生安排
面試時間:2011年2月23日至26日
報考0701265004、0701265005、0702265006職位的考生在23日面試,0701265001、0701265003、0701265007職位的考生在24日、25日面試;報考0701265002職位的考生在26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安排、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線和調劑人選的筆試最低分數線詳見附件)。
面試每日上午9時、下午1時30分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上午7時40分前報到完畢,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中午12時前報到完畢,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截止面試當天上午8時50分或下午1時20分仍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觀瀾鎮安瀾大道19號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培訓中心。
公交線路:
K302、302線路:火車站←→觀瀾清湖汽車總站,途徑主要站點為建設路、人民橋、地王大廈、中信城市廣場、華強北、市二醫院、筆架山公園、梅林檢查站、橫嶺工業區、龍華街道辦、龍華天虹商場、龍華汽車站、富士康北門等。
M202線路:華強北曼哈商城←→觀瀾清湖汽車總站,途徑主要站點為市二醫院、筆架山公園、梅林檢查站、樟坑、龍華街道辦、龍華天虹商場、龍華汽車站等。
E1線路:福華路購物公園總站←→觀瀾清湖汽車總站,途徑主要站點為福田實驗學校、天安數碼城、人民南路口、錦繡江南、富通天俊花園、東和花園、龍華汽車站等。
M221線路:會展中心地鐵站←→觀瀾清湖汽車總站,途徑主要站點為蓮花中學、萬科第五園、坂田路口、萬科城、坂田街道二辦、崗頭村委、崗頭市場等。
深圳火車西站請轉乘至上述站點到觀瀾清湖汽車總站。
深圳寶安機場乘坐機場專線到龍華天虹商場或龍華汽車站轉乘K302、302、E1、M202到清湖汽車總站。
我總站2月23日至26日在觀瀾清湖汽車總站設立考生接車點(早7:00至8:00,中午11:00-12:00),并于2月22日8:00至12:00,14:00-17:00在清湖汽車總站設立考場線路咨詢點,負責考生考場踩點工作。
二、面試資格審查
每天面試前對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面試資格。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2011年應屆畢業生: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加蓋公章、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如職位要求),考生誠信承諾書原件。
(二)2009年、2010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可以按應屆畢業生派遣的考生: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加蓋公章、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如職位要求),考生誠信承諾書原件。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考生: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加蓋公章、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語等級證書原件(根據職位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社會在職人員:身份證原件,工作證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報考0701265007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黨員身份證明和5年以上基層行政機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加蓋公章),考生誠信承諾書原件。
(四)待業人員:身份證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社區或街道辦關于考生待業身份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考生誠信承諾書原件。
(五)攜帶材料注意事項
請考生仔細閱讀下列注意事項,并嚴格遵照執行:
1、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考試報名登記表》必須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2、社會在職人員所在單位未制發工作證的,請所在單位在《同意報考證明》中予以說明;在人才中心存檔的社會在職人員,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注明工作單位。
3、考生誠信承諾書在附件或深圳邊檢總站網站中下載打印并簽名,網址:www.szbj.gov.cn。
4、留學歸國人員需攜帶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證明。
5、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總站將收取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原件,其余材料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6、請考生提前準備好上述材料的復印件。
三、體檢和體能測試安排
2月26日面試結束后3天左右通知進入體檢、體能測試考生,沒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來電咨詢。
(一)實際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成績應達到當天所在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體能測試。
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為1.8:1,如體檢和體能測試合格人數超過計劃錄用人數,按照各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即總分=公共科目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
(二)體檢標準按照招考公告規定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體檢前不要進食、飲水,保持空腹,并準備5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行。考生請自備運動衣、運動鞋。
(四)體檢和體能測試地點均在深圳,考生應合理安排個人行程,面試結束后在深圳等候通知,并必須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抵達報到地點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試,否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務必按照面試公告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缺少任何一項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對于缺乏誠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及報考職位要求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
(三)為方便考生應試,我總站專門安排車輛在觀瀾清湖公交總站接送考生,請各位考生盡早熟悉乘車路線,按時到面試地點報到。
(四)我總站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以及國家公務員局的要求開展2011年人民警察招錄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試工作,為確保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我總站歡迎并自覺接受廣大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755-84498071、0755-84498076。同時,關于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試等各項工作的信息均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我總站網站公告以及我總站工作人員通知為準,總站提醒各位考生謹防冒充我總站工作人員的現象,避免受騙上當。如有疑問,可及時撥打我總站的咨詢電話:0755-84498055、84498056、84496502、84496504。
附件
1.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2011年人民警察招錄面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安排
2.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2011年人民警察招錄面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3.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2011年人民警察招錄面試考場路線圖
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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