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房價,解決買房難、買房貴的問題,是廣大群眾的強烈呼聲,也是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的迫切需要。
一、近年來房價為何居高不下?
一是一些地方貫徹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夠有力。房地產業在地方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支撐著城市經濟的增長。特別是近年來,許多城市不僅從出售土地中得到大筆收入,也從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中獲得大量新增稅收,使地方財政對房地產業的依賴性不斷增強。這就使有些城市不積極主動地去干預和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房價上漲,名義國內生產總值會增加,土地出讓金會增加,稅收會增加;如果房價下跌,反而會減少政府的財源。因此,有些城市在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時,有意放寬了征收范圍、時間、稅率標準等,這自然就減弱了政策調控的力度。
三是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混亂,也是導致近期房價上漲過快的直接誘因。房地產業的透明度一直不高,市場信息不對稱。一些房地產商通過搖號、限制房源、發布虛假銷售信息等多種辦法制造緊俏假象,囤積居奇,肆意哄抬房價,坑害購房者。目前流傳的“剛性需求”、“供不應求”、“房價還要漲”、“地荒論”等種種說法,很大程度上都是房地產商制造的所謂“輿論”,目的是利用群眾“買漲不買跌”的心理,為自己牟利。
二高房價會帶來什么危害與隱患?
第一,高房價會嚴重影響社會的公平和穩定。住房問題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在老百姓的觀念中,房子就是家,有了房子才等于有了家,有了家才能安居,安居才能樂業。“我想有一個小小的家”,是每個人的愿望。房價居高不下,受益的只是少數房地產經營商。普通居民傾其所有積蓄,或者背負數十年的巨額銀行貸款買房,加重了生活負擔。這將最終導致貧富差距加大,影響社會公平,危害整個社會的安定和諧。
第三,過高的房價還會加大金融系統的風險,嚴重影響金融運行的秩序。就目前我國的情況來看,房價若繼續走高,銀行系統風險將大為增加。因為目前我國房地產業運作的資金,有60%以上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從中外歷史經驗來看,20世紀下半葉以來,由于房地產市場價格過高,對一些國家和地區經濟造成危害的例子非常之多。如日本、泰國、馬來西亞等一些亞洲國家和地區,都曾出現過由于房地產價格過高,導致經濟的泡沫化,最后導致經濟的持續衰退,或者引發金融危機。如果任由房價繼續走高,必然加重銀行系統的風險,一旦房地產業泡沫漲大并最終破裂,銀行大量的房地產貸款就無法收回,金融危機的產生就可能會成為現實。
可以看出,房價居高不下,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我們黨的本質要求。切實解決群眾的住房問題,既考驗著我們黨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也考驗著我們推進社會公平、實現社會和諧的能力。
三、怎樣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
2006年5月17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分析了當前房地產領域的形勢,強調要認真落實2005年以來中央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部署,并針對當前存在的少數大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提出了進一步搞好房地產市場引導和調控的“六條措施”。這一消息在各大媒體報道后,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受到廣大群眾的廣泛歡迎。
應該說,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特別是會議提出的“六條措施”,進一步發出了明確的信號,表明中央清醒地認識到房地產業目前存在的問題,以及高度重視群眾的呼聲、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決心。
一要認識上要到位。各地特別是城市政府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堅持以人為本,把解決老百姓的安居問題作為維護群眾利益的一件大事抓緊抓好。要把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納入工作議事日程,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不能簡單地把住房問題全部推向市場,對于中低收入者來說,保障他們的居住要求,政府責無旁貸。要合理引導住房消費需求和消費模式,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緩被動性住房需求的過快增長。
三要針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整頓力度。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全過程的監管,切實制止擅自變更項目現象的發生,嚴厲打擊各種違規交易、囤積房源和哄抬房價的行為。
四要完善房地產統計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強房地產市場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時、準確地發布市場供求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長期以來,房地產業信息不透明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不僅購房者易受誤導,還會影響、妨礙政府作出理性的評估。比如,住房空置率問題就曾引起各種爭論,政府部門、專家學者與開發商各執一詞,莫衷一是,導致購房者無所適從。
五要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我國的經濟適用房政策和廉租房政策
經濟適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準、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征收;小區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廉租房政策是一項專門針對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目前,我國廉租房制度的保障方式,實行以住房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的方式。申請廉租房的家庭條件主要有5項: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確定的收入標準;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準;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以及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準。
抑制房價,滿足廣大群眾的住房需求,關鍵是要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目前,要重點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要根據各地的實際,制定和實施住房建設規劃,對新建住房結構提出具體比例要求。
住房是百姓安身立命之所。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解決好群眾買房難、買房貴的問題,涉及政府和社會各個方面。只要堅持以政府為主導,把各方面的力量協調起來,一步步地努力,那么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廣大群眾不僅能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基本要求,還能實現“居者優其屋”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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