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稀釋模型
稀釋作用的實質是污染物在水體中因擴散而降低了濃度,稀釋并不能改變,也不能去除污染物質。但是對 于特定水體的生態系統而言,當污染物濃度降低到一定程度后,其對該水生環境或從某種使用角度出發來 考慮的水質的影響也就很小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就能夠滿足環境或人類的要求,也具有實際意義。
污染物質進入水體后,存在兩種運動形式,一是由于水流的推動而產生的沿著水流前進方向的運動,稱為推流或平流;另一是由于污染物質在水中濃度的差異而形成的污染物從高濃度處向低濃度處的遷移,這一運 動被稱為擴散。廢水排入河流后,由于推流和擴散作用,逐漸與河水相混合,污染物的濃度逐漸降低。 推流和擴散是兩種同時存在而又相互影響的運動形式,其綜合作用的結果是污染物濃度由排放口至水體下 游逐漸減低,即發生了稀釋。研究水體的稀釋作用時必須注意到,廢水排入水體后并不能與全部河水完全 混合。影響混合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1)廢水流量與河水流量的比值。比值越大,達到完全混合所需的時間就越長,或者說必須通過較長的距離, 才能使廢水與整個河流斷面上的河水達到完全均勻的混合。
(2)廢水排放口的形式。如廢水在岸邊集中一點排入水體,則達到完全混合所需的時間較長,如廢水分散地
排放至河流中央,則達到完全混合所需的時間較短。
(3)河流的水文條件。如河流水深、流速、河床彎曲情況以及是否有急流、跌水等都會影響混合程度。 顯然,在沒有達到完全混合的河道斷面上,只有一部分河水參與了對廢水的稀釋。參與混合稀釋的河水流 量與河水總流量之比,稱為混合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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