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污染源監測方法
環境條件:應符合行業標準和儀器標準中規定的使用條件。測量記錄表應注明環境溫度、相對濕度。
測量儀器:可使用各向同性響應或有方向性電場探頭或磁場探頭的寬帶輻射測量儀。采用有方向性探頭時,應在測量點調整探頭方向以測出測量點最大輻射電平。
測量時間:在電磁污染源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測量,每個測點連續測5次,每次測量時間不應小于15s,并讀取穩定狀態的最大值。若測量讀數起伏較大時,應適當延長測量時間。
測量位置:取作業人員操作位置,距地面0.5m、1.0m、1.7m三個部位;輻射體各輔助設施(計算機房、供電室等)作業人員經常操作的位置,測量部位距地面0.5m、1.0m、1.7m;輻射體附近的固定哨位、值班位置等。
數據處理:求出每個測量部位平均場強值(若有幾次讀數)。
根據各操作位置的E值按國家標準《電磁輻射防護規定》作出分析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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