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有效的學習2014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科目,小編為大家準備了詳細的化工輔導資料,希望對大家取得好的成績有所幫助!
第五章 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十一條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四十二條 在無良好隔滲地層,禁止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無防止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四十三條 在開采多層地下水的時候,如果各含水層的水質差異大,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
第四十四條 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應當采取防護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十五條 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編輯推薦:
相關鏈接:2014年化工工程師考試精品培訓 考試教材 14年化工工程師考試時間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