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化工工程師考試報考指南 | |||
考試介紹 | 報考條件 | 報名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成績管理 | 合格標準 | 證書領取 |
考試簡介 | ||||
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藥和輕化等)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準與合格標準。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專業委員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試工作。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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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型題量 | ||||
考題由概念題、綜合概念題、簡單計算題、連鎖計算題及案例分析題組成,連鎖題中各小題的計算結果一般不株連。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 第一天為客觀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40題,每題分值為1分,多選題30題,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200分;第二天為案例題,上午25道必答題,下午25道必答題(對于有選擇作答的25道必答題,如考生在答題卡和試卷上作答超過25道題,按題目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作答的前25道題評分,其他作答題無效),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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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程師考試報名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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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
報考條件 | ||||
2014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暫未公布,根據歷年考務通知預計2014年考試報考條件為: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化工工程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后;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注冊和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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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辦法 | ||||
報名一般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 ||||
化工工程師考試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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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 ||||
2014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時間為9月6日至7日,具體請參考人社廳通知>> | ||||
考試科目 | ||||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計算機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 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過程控制、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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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大綱 | ||||
點擊查看>>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大綱 | ||||
化工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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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時間 | ||||
化工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一般為考后3個月,各地人事考試中心在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合格標準文件后,再發布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成績查詢方式一般為網上查詢或者電話查詢,考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查詢方式。點擊查看:2013年全國化工工程師考試成績查詢匯總 | ||||
成績管理 | ||||
我國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基礎考試,在考生大學本科畢業后按相應規定的年限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基本掌握進入化工工程實踐所必須具備的基礎及專業理論知識;第二階段是專業考試,在考生通過基礎考試,并在化工工程工作崗位實踐了規定年限的基礎上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已具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進行化工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的能力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基礎考試與專業考試各進行一天,分上、下午兩段,各4個小時。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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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標準 | ||||
2013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基礎考試132分合格(滿分240分),專業知識120分合格(滿分200分),專業案例60分合格(滿分100分)。點擊查看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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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程師考試證書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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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時間 | ||||
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3月中旬。
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攜帶資料: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二寸免冠證件照片一張、準考證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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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ao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