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環境現狀調査與評價
環境現狀調查是環境影響評價的組成部分,一般情況下應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地 區的環境特點,結合環境要素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確定各環境要素的現狀調查范圍,并篩選出應調查的有關參數。
環境現狀調查中,對環境中與評價項目有密切關系的部分(如大氣、地面水、 地下水等)應全面、詳細調查,對這些部分的環境質量現狀應有定量的數據,并做出分析或評價;對一般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應根據評價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
環境現狀調查的方法主要有三種,BP:收集資料法、現場調查法和遙感的方法。
收集資料法應用范圍廣、收效大,比較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環境現狀調查 時,應首先通過此方法獲得現有的各種有關資料,但此方法只能獲得第二手資料,而且往往不全面,不能完全符合要求,需要其他方法補充。
現場調查法可以針對使用者的需要,直接獲得第一手的數據和資料,以彌補收集資料法的不足。這種方法工作量大,需占用較多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有時還可 能受季節、儀器設備條件的限制。
遙感的方法可從整體上了解一個區域的環境特點,可以弄清人類無法到達地區的地表環境情況,如一些大面積的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等。在環境現狀調查中, 使用此方法時,絕大多數情況不使用直接飛行拍攝的辦法,只判讀和分析已有的航空或衛星相片。
第一節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調查
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調查是環境影響評價的組成部分,要清楚項目建設對環境 的影響,必須要對項目建設之前,項目建設所在地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進行調查。
一、自然環境調查的基本內容與技術要求
1.地理位置
應包括建設項目所處的經、緯度,行政區位置和交通位置,要說明項目所在地 與主要城市、車站、碼頭、港口、機場等的距離和交通條件,并附地理位置圖。
2. 地質
一般情況,只需根據現有資料,選擇下述部分或全部內容,概要說明當地的地 質狀況,g卩:當地地層概況,地殼構造的基本形式(巖層、斷層及斷裂等)以及與 其相應的地貌表現,物理與化學風化情況,當地已探明或已開采的礦產資源情況。
若建設項目規模較小且與地質條件無關時,地質現狀可不敘述。
評價礦山以及其他與地質條件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時,對與建設項 目有直接關系的地質構造,如斷層、斷裂、坍塌、地面沉陷等,要進行較為詳細的敘述。一些特別有危害的地質現象,如地震,也應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附圖輔助 說明,若沒有現成的地質資料,應做一定的現場調查。
3. 地形地貌
一般情況,只需根據現有資料,簡要說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內容:建設項目所在 地區海拔高度,地形特征(高低起伏狀況),周圍的地貌類型(山地、平原、溝谷、 丘陵、海岸等)以及巖溶地貌、冰川地貌、風成地貌等地貌的情況。崩塌、滑坡、 泥石流、凍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現象,若不直接或間接威脅到建設項目時,可概要說 明其發展情況。
若無可查資料,需做一些簡單的現場調查。
當地形地貌與建設項目密切相關時,除應比較詳細地敘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內容外,還應附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的地形圖,特別應詳細說明可能直接對建設項目有危害 或將被項目建設誘發的地貌現象的現狀及發展趨勢,必要時還應進行一定的現場調查。
4. 氣候與氣象
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主要氣候特征,年平均風速和主導風向,年平均氣溫,極端氣溫與月平均氣溫(最冷月和最熱月),年平均相對濕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數, 降水量極值,日照,主要的天氣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臺、颶風)等。
如需進行建設項目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除應詳細敘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內容 外,還應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大氣環境》(HJ 2.2—2008)中的規定,增加 有關內容。
5. 地面水環境
如果建設項目不進行地面水環境的單項影響評價時,應根據現有資料選擇下述 部分或全部內容,概要說明地面水狀況,即地面水資源的分布及利用情況,地面水各部分(河,湖,庫等)之間及其與海灣、地下水的聯系,地面水的水文特征及水 質現狀,以及地面水的污染來源。
如果建設項目建在海邊又無需進行海灣的單項影響評價時,應根據現有資料選 擇性敘述部分或全部內容,概要說明海灣環境狀況,即海洋資源及利用情況,海灣的地理概況,海灣與當地地面水及地下水之間的聯系,海灣的水文特征及水質現狀, 污染來源等。
如需進行建設項目的地面水(包括海灣)環境影響評價,除應詳細敘述上面的 部分或全部內容外,還需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地面水環境》中的規定,增加有關內容。
6. 地下水環境
當建設項目不進行與地下水直接有關的環境影響評價時,只需根據現有資料, 全部或部分地簡述下列內容:當地地下水的開采利用情況,地下水埋深,地下水與地面的聯系以及水質狀況與污染來源。
若需進行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除要比較詳細地敘述上述內容外,還應根據需 要,選擇以下內容進一步調查:水質的物理、化學特性,污染源情況,水的儲量與運動狀態,水質的演變與趨勢,水源地及其保護區的劃分,水文地質方面的蓄水層 特性,承壓水狀況等。當資料不全時,應進行現場釆樣分析。
7. 土壤與水土流失
當建設項目不進行與土壤直接有關的環境影響評價時,只需根據現有資料,全 部或部分地簡述下列內容: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的主要土壤類型及其分布,土壤的肥力與使用情況,土壤污染的主要來源及其質量現狀,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的水土流失 現狀及原因等。
當需要進行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時,除要比較詳細地敘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內容 外,還應根據需要選擇以下內容進一步調查:土壤的物理、化學性質,土壤結構,土壤一次、二次污染狀況,水土流失的原因、特點、面積、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時 要附土壤分布圖。
8. 動、植物與生態
若建設項目不進行生態影響評價,但項目規模較大時,應根據現有資料簡述下 列部分或全部內容: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的植被情況(覆蓋度、生長情況),有無國家重點保護的或稀有的、受危害的或作為資源的野生動、植物,當地的主要生態系 統類型(森林、草原、沼澤、荒漠等)及現狀。若建設項目規模較小,又不進行生 態影響評價時,這一部分可不敘述。 ?
‘若需要進行生態影響評價,除應詳細地敘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內容外,還應根據需要選擇以下內容進一步調查:本地區主要的動、植物清單,特別是需要保護的珍 稀動植物種類與分布,生態系統的生產力,穩定性狀況;生態系統與周圍環境的關 系以及影響生態系統的主要環境因素調查。
二、社會環境調查的基本內容與技術要求
1.社會經濟
主要根據現有資料,結合必要的現場調查,簡要敘述評價所在地的社會經濟狀 況和發展趨勢:
(1) 人口。包括居民區的分布情況及分布特點,人口數量和人口密度等。
(2) 工業與能源。包括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現有廠礦企業的分布狀況,工業結構, 工業總產值及能源的供給與消耗方式等。
(3) 農業與土地利用。包括可耕地面積,糧食作物與經濟作物構成及產量,農業總產值以及土地利用現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附土地利用圖。
(4) 交通運輸。包括建設項目所在地區公路、鐵路或水路方面的交通運輸概況以及與建設項目之間的關系。
2. 文物與景觀
文物指遺存在社會上或埋藏在地下的歷史文化遺物,一般包括具有紀念意義和 歷史價值的建筑物、遺址、紀念物或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景觀一般指具有一定價值必須保護的特定的地理區域或現象,如自然保護區、 風景游覽區、療養區、溫泉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設施等。
如不進行這方面的影響評價,則只需根據現有資料,概要說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內容:建設項目周圍具有哪些重要文物與景觀;文物或景觀相對建設項目的位置和 距離,其基本情況以及國家或當地政府的保護政策和規定。
如建設項目需進行文物或景觀的影響評價,則除應較詳細地敘述上述內容外,還應根據現有資料結合必要的現場調查,進一步敘述文物或景觀對人類活動敏感部 分的主要內容。這些內容有:它們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學的或生物學因素的影響, 目前有無已損害的跡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他影響的來源,景觀外貌特點, 自然保護區或風景游覽區中珍貴的動、植物種類以及文物或景觀的價值(包括經濟的、政治的、美學的、歷史的、藝術的和科學的價值等)。
3. 人群健康狀況
當建設項目傳輸某種污染物,或擬排污染物毒性較大時,應進行一定的人群健 康調查。調查時,應根據環境中現有污染物及建設項目將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選定 指標。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2014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考指南 考試培訓 考試教材 考試時間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