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標準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a.大氣污染排放口的考核
排放高度的考核
有組織排放源的考核
無組織排放源的考核
明確標準值的含義:連續1h采樣平均值或1h內等時間間隔采集樣品平均值
實測濃度的換算:燃煤電廠、鍋爐、工業爐窯等實測煙塵、SO2、NOx等排放濃度應分別按標準要求換算為相應過剩空氣系數、出力系數、爐型轉換系數、摻風系數時的值后再與標準值比較
區分各相似標準的適用范圍正確選用。如工業爐窯標準、鍋爐標準與火電標準;焚燒爐標準與危險廢物焚燒標準
位于兩控區的鍋爐,除應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外,還應執行所在區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
b.污水排放口的考核
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考核
清凈下水排放口,原則上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其他行業排放標準要求的除外)
總排口可能存在稀釋排放的污染物,在車間排放口或針對性治理設施排放口以排放標準加以考核,外排口以排放標準進一步考核
對其他:重點考核與外環境發生關系的總排口污染物排放濃度及噸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部分行業)。其中,前者以日均值計,后者以月均值計
廢水混合排放口以計算的混合排放濃度限值考核
同一建設單位的不同污水排污口可執行不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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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