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污染源源強分析與核算
(1)污染物分布及污染物源強核算。
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類型及排放量是各專題評價的基礎資料,必須按建設過 程、運營過程兩個時期詳細核算和統計。根據項目評價需要,一些項目還應對服務 期滿后(退役期)影響源強進行核算,力求完善。因此,對于污染源分布應根據已 經繪制的污染流程圖,并按排放點標明污染物排放部位,然后列表逐點統計各種污 染物的排放強度、濃度及數量。對于最終排入環境的污染物,確定其是否達標排放, 達標排放必須以項目的最大負荷核算。比如燃煤鍋爐二氧化硫、煙塵排放量,必須 要以鍋爐最大產汽量時所耗的燃煤量為基礎進行核算。
對于廢氣可按點源、面源、線源進行核算,說明源強、排放方式和排放高度 及存在的有關問題。廢水應說明種類、成分、濃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中 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廢物進行分類,廢液應說明種類、成分、 濃度、是否屬于危險廢物、處置方式和去向等有關問題;廢渣應說明有害成分、溶 出物濃度、是否屬于危險廢物、排放量、處理和處置方式和貯存方法。噪聲和放射 性應列表說明源強、劑量及分布。
污染物的源強統計可參照表2-4進行,分別列廢水、廢氣、固廢排放表,噪聲 統計比較簡單,可單列。
表2-4污染源強
①對于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量統計,須按廢水和廢氣污染物分別統計各種污 染物排放總量,固體廢棄物按我國規定統計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并應算清“兩 本賬”,即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產生量和實現污染防治措施后的污染物削減量,二 者之差為污染物最終排放量,參見表2-5。
統計時應以車間或工段為核算單元,對于泄漏和放散量部分,原則上要求實 測,實測有困難時,可以利用年均消耗定額的數據進行物料平衡推算。
②技改擴建項目污染物源強。
在統計污染物排放量的過程中,應算清新老污染源“三本賬”,即技改擴建前 污染物排放量、技改擴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量、技改擴建完成后(包括“以新帶老” 削減量)污染物排放量,其相互的關系可表示為:
技改擴建前排放量一 “以新帶老”削減量+技改擴建項目排放量=技改擴建 完成后排放量。
可以用表2-6的形式列出。
表2-5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量統計
表2-6技改擴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量統計
(2)物料平衡和水平衡。
在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工程分析時,必須根據不同行業的具體特點,選擇若干 有代表性的物料,主要是針對有毒有害的物料,進行物料衡算。
水作為工業生產中的原料和載體,在任一用水單元內都存在著水量的平衡關 系,也同樣可以依據質量守恒定律,進行質量平衡計算,這就是水平衡。根據《工 業用水分類及定義》(CJ40—1999)規定,工業用水量和排水量的關系見圖2-3, 水平衡式如下:
Q^rA=mP+L
污水回用量^
重復用水量C
圖2-3工業用水量和排水量的關系
①取水量:工業用水的取水量是指取自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海水、城 市污水及其他水源的總水量。對于建設項目工業取水量包括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 生產用水又包括間接冷卻水、工藝用水和鍋爐給水。
工業取水量=間接冷卻水量+工藝用水量+鍋爐給水量+生活用水量
②重復用水量:指生產廠(建設項目)內部循環使用和循序使用的總水量。
③耗水量:指整個工程項目消耗掉的新鮮水量總和,艮P:
式中:G——產品含水,即由產品帶走的水;
q2——間接冷卻水系統補充水量,即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量; ft——洗滌用水(包括裝置和生產區地坪沖洗水)、直接冷卻水和其他工藝 用水量之和;
04——鍋爐運轉消耗的水量;
Qs——水處理用水量,指再生水處理裝置所需的用水量;
Qe——生活用水量。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議指標。
在核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礎上,按國家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提出工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議指標,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議指標應包括國家 規定的指標和項目的特征污染物,其單位為t/a。提出的工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建議指標必須滿足以下要求:①滿足達標排放的要求;②符合其他相關環保要求(如 特殊控制的區域與河段);③技術上可行。
無組織排放源的統計。
無組織排放是對應于有組織排放而言的,主要針對廢氣排放,表現為生產工 藝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沒有進入收集和排氣系統,而通過廠房天窗或直接彌散到環 境中。工程分析中將沒有排氣筒或排氣筒高度低于15 m排放源定為無組織排放。其 確定方法主要有三種:
①物料衡算法。通過全廠物料的投入產出分析,核算無組織排放量。
②類比法。與工藝相同、使用原料相似的同類工廠進行類比,在此基礎上, 核算本廠無組織排放量。
③反推法。通過對同類工廠,正常生產時無組織監控點進行現場監測,利用 面源擴散模式反推,以此確定工廠無組織排放量。
(5)非正常排污的源強統計與分析。
非正常排污包括兩部分:
①正常開、停車或部分設備檢修時排放的污染物。
②其他非正常工況排污是指工藝設備或環保設施達不到設計規定指標運行時 的排污,因為這種排污不代表長期運行的排污水平,所以列入非正常排污評價中。 此類異常排污分析都應重點說明異常情況產生的原因、發生頻率和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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