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運用相關法律法規、技術導則與標準、技術方法等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相關法律法規運用和政策、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1)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采用的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性分析;
(2) 建設項目與環境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3) 建設項目與主體功能區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符合性分析;
(4)建設項目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審查意見的符合性分析。
二、項目分析
(1) 分析建設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影響的因素和途徑,識別產污環節、污染因子和污染物特性,核算物耗、水耗、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源強;
(2) 分析計算改擴建及異地搬遷工程污染物排放量變化;
(3) 評價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4)分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合理性。
三、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 判定評價范圍內環境敏感區;
(2) 制定環境現狀調查與監測方案;
(3) 分析環境現狀調查資料、監測數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4) 評價環境質量現狀。
四、環境影響識別、預測與評價
(1) 識別環境影響因素與篩選評價因子;
(2) 選用評價標準;
(3) 確定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范圍;
(4) 確定環境要素評價專題的主要內容;
(5) 選擇、運用預測模式與評價方法;
(6)預測和評價環境影響(含非正常工況)。
五、環境風險評價
(1) 識別重點危險源并描述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
(2)提出減緩和消除事故環境影響的措施。
六、環境保護措施分析
(1) 分析污染控制措施的技術經濟可行性;
(2) 分析生態影響防護、恢復與補償措施的技術經濟可行性;
(3)制訂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七、環境可行性分析
(1) 分析不同工程方案(選址、規模、工藝等)環境比選的合理性;
(2) 論證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分析的完整性;
(3)判斷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正確性。
八、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1) 分析規劃的協調性;
(2) 判斷規劃實施后影響環境的主要因素及可能產生的主要環境問題;
(3) 分析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綜合論證規劃方案的環境合理性并提出規劃方案的優化調整建議;
(5) 結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成果提出對規劃所包含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指導意見。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