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
3.1掌握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因子與監測制度
知識點:
3.1.1監測因子
(1)凡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屬于常規污染物的應篩選為監測因子。
(2)凡項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國家或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的、或者有TJ36(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的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的,應篩選為監測因子;
(3)對于沒有相應環境質量標準的污染物,且屬于毒性較大的,應按照實際情況,選取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作為監測因子,同時應給出參考標準值和出處。
3.1.2監測制度
(1)一級評價項目應進行二期(冬季、夏季)監測;二級評價項目可取一期不利季節進行監測,必要時應作二期監測;三級評價項目必要時可作一期監測。
(2)每期監測時間,至少應取得有季節代表性的7天有效數據,采樣時間應符合監測資料的統計要求。對于評價范圍內沒有排放同種特征污染物的項目,可減少監測天數。對于部分無法進行連續監測的特征污染物,可監測其一次濃度值,監測時間須滿足所用評價標準值的取值時間要求。
習題:
1.某項目主要排放SO2、NO2、CO、CO2、TSP、PM10等污染物,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該項目監測因子至少應包括( A )。
A.SO2、NO2、CO、TSP、PM10
B.SO2、NO2、CO2、TSP、PM10
C.SO2、NO2、TSP、PM10
D.SO2、CO、CO2、TSP、PM10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考指南 環評影響評價師教材 考試培訓 環評師報名時間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