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原則
一、適用范圍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總綱》(HJ/T 2.1—93)是由國家環境保護局1993年 發布并于1994年4月1日起實施的。2011年由環境保護部修訂并發布,并于2012 年1月1日起實施。自修訂后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總綱》 (HJ/T 2.1—93)廢止。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一總綱》(HJ 2.1-2011)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 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的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
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階段,分 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
1.前期準備、調研和工作方案階段
環境影響評價第一階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內容。接受環境影響評價委托后, 首先是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相關規劃等文件, 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在研究相關技術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的基礎上,進行
初步的工程分析,同時開展初步的環境狀況調查及公眾意見調查。結合初步工程分 析結果和環境現狀資料,可以識別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秦,篩選主要的環境影響 評價因子,明確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評價工作等 級和評價標準,最后制訂工作方案。
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階段,主要工作是做進一步的工程分析,進行充分的環境現 狀調查、監測并開展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之后根據污染源強和環境現狀資料進行建 設項目的環境影響預測,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并開展公眾意見調查。若建設 項目需要進行多個廠址的比選,則需要對各個廠址分別進行預測和評價,并從環境 保護角度推薦最佳廠址方案;如果對原選廠址得出了否定的結論,則需要對新選廠 址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階段
環境影響評價第三階段,其主要工作是匯總、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得的各種資 料、數據,根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法律法規和標準等的要求以及公眾的意愿, 提出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影響的環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確定 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給出評價結論和提出進一步減緩環境影響的建議,并最終完成 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的編制。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可用圖2-1表示。
三、環境影響評價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科學發展的要求,遵循以 下原則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依法評價原則
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應貫徹執行我國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 分析建設項目與環境保護政策、資源能源利用政策、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等有 關政策及相關規劃的相符性,并關注國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劃及 相關主體功能區劃等方面的新動向。
早期介入原則
環境影響評價應盡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點關注選址(或選線)、工藝路 線(或施工方案)的環境可行性。
完整性原則
根據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其特征,對工程內容、影響時段、影響因子和作用 因子進行分析、評價,突出環境影響評價重點。
廣泛參與原則
環境影響評價應廣泛吸收相關學科和行業的專家、有關單位和個人及當地環境
第I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圖2-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
四、資源利用及環境合理性分析
資源利用合理性分析
工程所在區域未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需進行資源利用合理性分析。根 據建設項目所在區域資源稟賦,量化分析建設項目與所在區域資源承載能力的相 容性,明確工程占用區域資源的合理份額,分析項目建設的制約因素。如建設項 目水資源利用的合理性分析,需根據建設項目耗用新鮮水情況及其所在區域水資 源賦存情況,尤其是在用水量大/生態或農業用水嚴重缺乏的地區,應分析項目 建設與所在區域水資源承載力的相容性,明確該建設項目占用區域水資源承載力 的合理份額。
環境合理性分析
調查建設項目在所在區域、流域或行業發展規劃中的地位,與相關規劃和其他 建設項目的關系,分析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設計參數及環境影響是否符合相關規 劃的環境保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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